2003年,湖南一年轻女子与男友共处一夜后,裸死在床上,身上有烫伤、针眼等伤痕69处,可法医却给出的结论却惊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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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4日,湘潭市国税局科长姜俊武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黄静出事了!”,
他着急忙慌地来到女朋友黄静工作的临丰小学,得知女友已经死亡。
校长和姜俊武及一些老师来到黄静的宿舍,只见黄静的身上盖着被单,被单下的身体完全赤裸着,身上伤痕累累,双腿有用烟头烫伤的、有针扎的,全身上下有多处淤青,阴部也有挫伤的痕迹。
女老师们看见黄静的惨状,有的吓得赶紧闭上眼睛,有的心疼得直掉眼泪。
在教室宿舍内出了这么大的事,校方自然会报警。当警察来到案发现场后,发现了散落在地上的一些卫生纸团,上面还有一些精斑。
这些躺在地上纸团,似乎正在无声告诉人们:黄静的死,可能和姜俊武有关!
但一切都需要等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才能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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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了:黄静是病死的,不予立案!
看着伤痕累累的女儿,黄静的母亲,怎么也不相信女儿是病死的,于是,黄母向警方提出了尸检的要求。
既然死者家属有要求,湖南省及湘潭市警方也积极配合,但尸检之后,省公安厅和湘潭市的死亡结果鉴定书,也说明了黄静是死于疾病。
黄静的父母虽然认为女儿的死有蹊跷,但既然有了这么权威的证明,也默认了这个结果。
可黄静生前的一位好友却不忍心好朋友死不瞑目,她向黄母要来了黄静法医鉴定书、尸检结果及警方的结论,将这些资料一并发到了网上。
很快,黄静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网友们认为:这么疑点重重的案件,湘潭警方却不予立案,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媒体也在一直关注黄静事件的进度,一些热心的网友甚至在网上贴出了《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呼吁书》,一些业内专家学者都在呼吁书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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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舆论的压力下,湘潭警方终于同意立案了。
2004年6月2日,黄静的男朋友姜俊武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逮捕。
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由全国5名顶级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对黄静的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这次,鉴定结果有了和前几次不一样的结论:姜俊武对黄静采取了特殊的方式进行性活动,促发了黄静的死亡。
此外,尸检结果还显示:黄静还是处女!
更离奇的是黄静之前的病理样本不但被医院销毁了,就连学校的常规体检报告,甚至当时案发现场中发现的黄静的内衣裤,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而“特殊性行为”以及“处女”这几个字,则成了司法机关判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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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警方认为,姜俊武虽然有违背黄静意愿,并使用暴力强迫黄静与其发生性行为,这在法律上构成了强奸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他放弃了犯罪行为,属于犯罪终止。并且,由于黄静和姜俊武属于男女朋友关系,姜俊武在主观上并没有强奸黄静的意图。
根据姜俊武的口供,当他到最后一步时,黄静拒绝了他,说要等到结婚的时候,但同意用其他方式帮他射精,也正是由此,姜俊武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
显然,黄静一方并不认同这种观点。
黄静母亲认为,黄静的死分为前后两个时间段,第一阶段,姜俊武强奸未遂;第二阶段,姜俊武采取暴力行为,骑跨在黄静腹部进行特殊性行为,导致了黄静窒息而死。
因此,黄静的律师团则认为姜俊武是强奸未遂
案件就在这种僵持中持续了三年。
2006年,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静属于因“特殊性行为”而引发的疾病,姜俊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需赔偿黄静父母各项补偿金共计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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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经过1200多个日夜,这个案子终于有了结果,但这个结果却并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同。
毕竟,黄静身上的累累伤痕,直到结案,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一个正面的回复。
面对这难以让人信服的结论,黄静家选择了上诉。
一年之后,湘潭市中院却驳回上黄家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虽然黄家父母心有不甘,但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令人伤心的结果。
案子虽然已经盖棺,但社会上对此案的争议之声却一直也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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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法界的人士认为,无论是黄静的辩护律师,还是司法机关,都把案子的关键点放在了姜俊武是否对黄静构成强奸这一行为上,而忽视了姜俊武对黄静实行特殊性行为后果的预见。
也就是说,如果姜俊武不对黄静实行特殊性行为,则黄静就不会死,况且,当黄静出现四肢抽搐等状态时,姜俊武也没有第一时间对她进行施救。因此,姜俊武对黄静的死至少应负一半的责任,判他个过失杀人,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