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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国家教育官网发布《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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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修正案(2024年核准稿),将第三条修改为:“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学校设有北京校区珠海校区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学校设立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珠海校区管理和日常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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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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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是北师大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和“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原则,打造的与北京校区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呈现、同一水平的南方校区和增量改革示范区。利用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和创新氛围,珠海校区旨在打造成为卓越教师尤其是国家急需学科师资培养的南方高地,服务港澳人心回归和“一带一路”倡议的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高精尖研究中心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培育基地。2017年8月,广东省、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共同签署了《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三方协力推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2019年4月, 教育部正式批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

编辑、审核: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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