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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1):复核第十一批D2LD202307300261,反映“桃城区赵圈镇天然成小区北侧有一养猪场臭味难闻,下雨时粪便冲到马路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桃城区反馈调查核查情况为: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负责人郑某某,现存栏约10头,为规模以下养殖户,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登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猪场建有 一 12立方化粪池,猪舍至化粪池粪沟全部封闭管理;养殖场将少许猪粪用于院内自种菜畦,确有一定异味。经调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粪便冲到马路上的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为: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桃城区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对猪舍每天进行打扫清理,对菜畦及时翻土覆盖,避免异味扰民。同时桃城区将该处列入重点巡查区域,杜绝违法行为出现。复核发现桃城区农业农村局、赵圈镇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因受8月4日衡水市降雨影响,该养猪场东侧仍存在粪污水冲到附近空地、未及时清理问题,未能实现“猪舍每天进行打扫清理”的整改要求,现场异味明显。2.核查养殖数量不准确。核查“养殖存栏约10头”。实际存栏10头母猪,20余头仔猪。3.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到位。复核发现天然城小区北侧100米范围内,就有养猪场(养殖户)4家,除信访反映的郑某某养猪场外,还有赵洪涛养猪场存栏约200头、郑进茂养猪场存栏约10头、赵福寅养猪场存栏约50头。这三家养殖户与居民区一路之隔,均存在养殖环境较差,粪污直排附近沟渠或空地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赵圈镇政府未对上述3家养殖户无序排污行为进行处置。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排查不到位,其上报的整改措施“桃城区将该处列入重点巡查区域,杜绝违法行为出现”基本落空、走了过场。赵圈镇作为属地监管单位,对辖区内养殖散户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管,致使养殖户无序排污的情况长期存在。

通过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理桃城区赵圈镇郑进红养殖场东侧附近空地未及时清理的粪污水,抽取附近排水沟内雨水。郑进红售卖处理养殖的37头猪,不再从事养殖行业,拆除猪舍。

(二)赵圈镇其余3家养殖户均对院内粪沟进行冲洗清理,对院外化粪池进行规范整修,对晾晒场围堰进行增高、加固,达到防渗、防雨淋、防溢流要求,并及时对周围排水沟内带有粪污的雨水进行抽取。

(三)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四)组织技术下乡,逐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场内粪污,保持场区卫生。

(五)推广采用干湿分离就近还田模式,全面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23年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设施达标配建率达到60%并且保持正常运行,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

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提出公示。

桃城区赵家圈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来源:桃城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