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司法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制度。

不诚信诉讼黑名单情形包括,涉诉主体在立案、审判与执行阶段有虚假诉讼、逃避应诉、滥用诉权、虚假陈述、恶意拖延诉讼、无理缠诉的行为以及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一旦被列入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将通过忻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并记入当事人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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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