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公布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的6起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宁夏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未经许可从事凉菜类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3年12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西夏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艺术职业技术学院6名学生在该校一楼汉餐厅3号操作间食用早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学院学生食堂一楼汉餐餐厅超出许可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对此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5.6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银川通联职业高级中学涉嫌未按规定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4年3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银川通联职业高级中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未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执法人员对该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学校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三 宁东中心区金色摇篮幼儿园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3月,宁东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东中心区金色摇篮幼儿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库房部分散装食品无标识标签,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食品留样不规范,加餐未进行留样,留样温度不符合要求,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执法人员对该幼儿园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宁东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对当事人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且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海原县风贵调料大全店为学校配送食品出具票据不规范问题案

2024年3月,海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海原县风贵调料大全店为部分学校食堂配送食用盐等食材时开具的食品销售台账未如实记录食品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部分食品还未开具销售台账,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执法人员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海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中卫市沙坡头区育见未来幼儿园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3月,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沙坡头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育见未来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未专柜存放且计量器具未经检验合格。中卫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对该幼儿园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行政处罚。

案例六 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防鼠、防虫等措施不到位案

2024年3月,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防鼠、防虫等措施不到位。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记者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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