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今天该写什么,起这个标题的时候,想的是重庆燃气的事情。这件事很多的朋友都知道了,我也在小号写了一篇(一定关注一下小号,原因后面如果有机会的话再说,没机会就在小号说)

忍不住了,还是说几句吧。

昨天咱们这个号被浙江广电集团投诉了,因为那个月收入九万励志的新闻,甚至一些媒体看不下去,也忍不住下场批评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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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看到后写了几句。因为我觉得任何时候,媒体啊,不能这么胡说八道,尽管我也知道事实上很多地方上的广电,融媒体他们做的就是天天歌颂,变着法儿吹捧的事情,但个人以为,吹捧是你们的职责不假,但任何时候还是要立足于现实。如果把虚假的都弄成励志的标榜,后面的那些傻子看到后信以为真了,到时候损失的吃饭钱都没有了,这是很不道德的事。‍‍‍‍‍‍‍‍‍‍‍

但就这样说了几句,稍微带捎评论了一番。‍‍‍‍‍‍‍‍

谁能想到咱们这样一个只有几千阅读的小小小号,文章才发出来,就被人家大台举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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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举报的理由很,怎么说也很不上档次,就是那张他们报道小姑娘辞职摆摊一个月收入九万的新闻截图,我评论的话总要备注来源出处的吧,那么就要截取一下图片,事实上这张图片很多的媒体大v都有截取着用来论证,但到了我这里,却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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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侵权的责任,如果用例子来生动比喻的话。‍‍‍‍‍

那就相当于邻居家的大妈因为起床气开始骂大街,而我呢大妈骂大街的话写出来,评论了几句,说大妈你这样一大早的骂不好,影响到了整个小区的安宁。而大妈呢,看到文章后把我起诉了,理由是我在文章里用了她骂大街的话,而这些骂人的话并没有授权我发在文章里,所以这属于内容侵权。‍‍‍‍‍‍‍‍‍‍‍‍‍‍‍‍‍‍‍‍‍‍‍‍‍‍‍‍‍

逻辑其实就是这样,是不是有点上不了台面。如果按照浙江广电的这个逻辑的话,那么以后评论的人没法评论了,因为截取需要评论的一些事例,就会构成侵权。‍‍‍‍‍‍‍‍‍‍‍‍‍‍‍‍‍‍‍‍‍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作为小人物写手,是得罪不起这种大台的。在收到投诉后,还是第一时间善意的修改删除了那张所谓的侵权图片,删除不是因为觉得自己错了,而是不愿意得罪人了,我这种不入流的小写手,能安分的活着就可以,真的不想几年招惹这个明天被那个大佬又盯上,我的目的也就是本分的写一点文字,在有限的环境内,生存下来就可以了。‍‍‍‍‍‍‍‍‍

所以,抱着不愿意得罪人的目的,我是立即删除了那张图片。‍‍‍‍‍

其次,在侵权的认定上,我点击了不构成侵权,不认为存在侵权,事实上也是这样,就像上面那个大妈的例子一样,这世间没有那么好的事,不能只是你在街上骂人了,别人评论了几句,就构成侵权。如果这也是侵权的话,那么代表着法律和规则保护了无良的人,让还愿意批评几句的人寸步难行,那么没有人批评这种虚假恶劣的行为,世道只会越变越坏。‍‍‍‍‍‍‍‍‍‍‍‍‍‍‍‍‍‍‍‍‍

最后,总之,这场投诉就听天由命了,这种省份的大台,不是普通人能得罪起的。有道理有时候也没有用。

普通小人物的这一生,真的,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这番话我才讲完不到一个礼拜,这不,又踩坑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