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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下行,存量房供给过剩,很多人的房子卖不掉又租不出去,只能空着,还得面临着每月必不可少的物业费。

于是这几年,关于房屋空置“免缴物业费”的讨论愈发激烈,关于这个问题,新法规已经确定了:半年以上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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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多少空置房

关于国内有多少空置房,一直没有官方的数据出台,不过去年,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在2023年中国实体经济会议上发言时表示,国内空置房屋究竟有多少,各个专家估出来的数字相差很大,14亿人可能住不完。

再早一点,2018年底,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是21.4%,商品房空置数量和其它住房空置数量相加,2018年中国整体的空置房屋数量可能至少有1.3亿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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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也就是2019年,在一场论坛上,潘石屹也曾提到过,全国空置房屋至少有1.3亿套。

而且从当前各地的人口结构,及近两年房价的下行趋势可见,三四线城市的空置情况可能更为突出,有些小区甚至交房好几年,亮灯率依然不足50%,真的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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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交不交物业费?

关于空置房究竟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目前有两派说法:

有的人以为,即便房屋空置也应当交纳物业费。毕竟小区的基础服务并没有因为房子没人住而停下来,垃圾清理、绿化维护等都照常在进行,所以,对于空置房产的物业费缴纳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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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人则以为,空置房就不应该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质量差,物业公司只知道收费而不注重服务。

甚至有的人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服务于业主的物业公司,甚至已经变成了小区的“主人”,对业主权利进行限制。这样的物业,就不应该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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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这样的争论,多年前就存在,而且我国《民典法》也明确了一条新规:业主应按约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房产是否有人居住,不应成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此外,民法典还有明确,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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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针对房子物业费收取,出台了重磅新规:半年以上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这个地方就是——山东,在公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当地明确了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普通住宅空置六个月以上应当减收物业服务费,并规定收取物业费最高不得超过正常标准的60%。

这个办法颁布以后,应该说对有房子暂时不居住的家庭来说,是件好事,可以节省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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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目前也只有山东采取了这个办法,此前江苏也是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但是早几年前,江苏物价主管部门就对这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

意味着前期已执行5年的空置房物业减免政策终结。应该说,这也是地方上为顺应“房住不炒”的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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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针对个别地区采取的减免物业费措施,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

网友@王者表示:倘若整个小区都空置,那么物业公司该如何生存?炒房者占用过多的社会资源,致使真正的需要者成本高涨,应该对其征收一定份额的占用社会资源费,以促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资源共享,而非成为有钱人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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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秋收冬藏则表示;房子不住的原因很多,不都是炒房客,比如说有的为了孩子上学,到学校附近租房住,才不得不把房子空着;还有的是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才把自己房子空着;还有出国深造,很少回来居住。像这些情况都不应认为是炒房,有一两套房子换着居住都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别动不动就说房子空着就是炒房客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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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认为这个物业费新规,应该在其他地方推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