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个淫魔名叫黄顺保,他的罪恶,让当年听到他外号的70岁老太婆都不敢出门。

在短短四年间残忍地奸杀了16名妇女,其中包括17岁的少女、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中年保姆和失足女等。

就是这样一个变态扭曲的罪犯,在听到自己被判死刑时,竟还希望自己保持体面,简直虚伪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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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淫魔

1985年5月,凌晨1点,外面正下着雨,南昌道路上出现了一位约30岁上下的农妇,徘徊在雨夜中的农妇,身披一件破旧的雨衣,脚踏泥泞的马路。她背着一个沉重的竹篮,里面装满了刚刚采摘的农产品,希望能够卖出一些钱来维持家庭的生计。

夜色中的街灯昏暗而昏黄,雨水不停地倾泻而下,将大地染成一片模糊的灰暗。风吹得农妇的雨衣摇摇欲坠,她的额头渗出汗水,表情疲惫而无奈。

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她的脸颊上。

她急匆匆地赶着回家的路,脚下溅起一阵阵泥浆。

突然,一道阴影闪现,一个男子迅速出现在她面前,手中紧握着一块沉重的砖头。农妇瞪大了眼睛,惊恐地望着他,但她来不及躲避,也来不及反应。

男子毫不留情地举起砖头,向农妇的头部猛烈地挥去。砖头与农妇的头骨相撞,发出可怕的碎裂声。血液喷溅而出,将雨夜的黑暗染成鲜红。

农妇痛苦地倒在地上,她的身体抽搐着,双手无力地抓住地面,试图支撑自己。然而,她却无法再站起来。

男子冷漠地看着倒地的农妇,眼中没有丝毫的悔意或怜悯。他放下手中的砖头,转身离开,留下农妇痛苦的呻吟声和寂静的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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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蒙蒙亮,一个开着白色面包车的司机路过了这里,发现了农妇倒在血泊中的尸体。随即报了警。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根据法医鉴定,死者头部被钝器猛烈击中,多处伤口呈现出不规则的形状,边缘参差不齐。深深的凹陷处,皮肤破裂,露出断裂的骨骼。伤口周围还可见明显的淤血,这个伤口的严重程度表明了被害人在生前遭受到极度的暴力攻击。

在案发现场,警方还发现了一块血迹斑驳的砖头,上面沾满了鲜血和碎裂的头骨碎片。这个砖头很可能就是凶手用来实施攻击的凶器。

此外,身上还有被侵犯的痕迹,初步鉴定为先杀后奸。

由于昨夜下雨,作案现场被雨水冲刷,并未发现有关凶手的相关信息,这给警方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人间恶魔黄顺保

黄顺保,一个中年男子,大约四十多岁,身材中等,略显肥胖。他面容普通,留着短发,一双眼睛深陷而冷酷,给人一种阴沉的感觉。

黄顺保的社会经历并不出众,黄顺保出生于江西南昌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他的成长环境十分贫困,生活条件艰苦,家中的房子简陋破旧,每顿饭都只能吃简单的腌菜和粗粮。父母忙于生计,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关注和教育他。黄顺保年幼的时候,他看到路边摊上有卖糖果的,他恳求着妈妈买给他,然而,妈妈和小贩却在价格上讨价还价,毕竟对于黄顺保的家庭来说,每一分钱都显得珍贵。

这番讨价还价的过程持续了很久,最终,妈妈还是舍不得花那笔钱购买糖果。而后面的小孩对他极尽嘲笑。这些嘲笑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渐渐地,他的性格开始变得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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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同龄的小伙伴相比,黄顺保开始渐渐感受到物质上的差距和不公平,这激发了他内心深处对财富的渴望和不满情绪。他开始渴望过上更好的生活,渴望拥有衣食无忧的日子。

小学毕业后,他就不再依靠父母,独自一人踏上了辍学打工的道路。然而,因为年龄较小,许多雇主因为他的年龄而不愿意雇用他,他面临着频繁的拒绝和失望,这让他对命运感到愈发的不满和怨恨。

此后他经常在村里晃悠,偷盗抢劫,甚至在被人发现时还大打出手,总之 作恶多端,而父母根本管教不了。

他在年轻时就喜欢赌博,但赌博让他失去了不少钱财,因此他开始偷盗,为了填补赌博欠下的债务。

后来黄顺保在一次抢劫中,被当场抓获,坐了几年牢,服刑期间他表现不错,得到了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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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狱后他却越来越消沉,父母不忍心,给他在摩托修理厂安排了一个工作,可是黄顺保干了两天便嫌太累,不愿意干了。

黄顺保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憧憬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生活。尽管他已经两次坐牢,但这并没有使他感到畏惧或后悔。黄顺保再次出狱后,他继续以自己的方式行事,抢劫,杀人。

出狱不久,他再次沉溺于犯罪的诱惑,因为盗窃被判刑三年,然而,这一次他并没有那么幸运,他的行为举止在监狱中表现不佳,没有体现出任何悔过之意,这使得他失去了减刑的机会。

监狱的残酷环境,使他变得更加狡猾和狠毒。他学会了如何利用暴力和欺骗来满足自己的欲望,通过这些卑劣手段,他获得了一些可怕的犯罪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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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年轻时结婚生子,为了糊口,黄顺保曾从事过各种临时性工作,如农活、搬运工等。

然而,黄顺保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他渐渐对社会失去了信心。他感到自己被边缘化,被遗忘的存在,内心的不满和愤怒开始逐渐积聚。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顺保的情绪和心理逐渐扭曲。他渴望通过某种方式获得掌控感和权力,以弥补他在社会地位上的缺失。

而黄顺保在整天游荡的时候,发现在每日凌晨,都会有忙碌的身影在道路上,而这些就是去运菜的农民,这个时候人烟稀少,而且身上都带有现金,他便起了抢劫的念头。

之后,黄顺宝犯下了他在雨中的第一起案件。

第一次杀人后,黄顺保很害怕,他在家里躲了很长时间。在这期间,黄顺保结了婚,他一度想好好过日子,婚后在南昌跑起了“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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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作案

有一次一个姑娘坐他的摩托车去办事,黄顺保不小心碰到了一辆三轮,导致乘客受了伤,腿上划了一道口子。姑娘让黄顺保赔他1700块钱,黄顺保不同意。姑娘并不打算善罢甘休,她立即打电话叫来了五六个混混,他们对黄顺保进行了毫不客气的殴打。面对无法抵挡的威胁和暴力,黄顺保无奈之下只能东拼西凑了1700块钱,才将这事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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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黄顺保并不服气,觉得自己被一群混混欺负了,让他很丢脸面,于是他对该女子进行了报复。

此后黄顺保就开始暗中跟踪那位小姐,并在她走到青山路立交桥下时将她杀害,并用砖头猛砸她的头部,直到她血肉模糊。他还不解恨,又用草袋和树叶掩盖了她的尸体,并在离开几步后,又返回女尸旁,抓起灰土和垃圾将她塞进去。最后,他还抢走了该小姐挎包内的现金一百多元。

落网前,还在疯狂作案

如果说第一次杀人是为了钱,那么第二次被害人敲诈黄顺保的行为便开始让黄顺保开始憎恨女性。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十几起案件,从第三起案件开始,黄顺保已然成为了一个杀人如魔的变态。

黄顺保作案的目标是女人,他觉得一是女人力气小,比较好下手,抢劫起来不费劲。第二个原因,就是他非常好色,贪恋女人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