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945年11月26日,一位名叫埃文斯的美军中校来到了上海美军总部,令人费解的是这位前途无量的美军中校竟然是来辞职的,原因是离家太远,无法克服家庭原因,于是这名中校选择脱下军装成为了普通人。虽然上级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退役有些疑惑,但出于工作职责还是为其办理了退役手续。然而一到美国,这位退役中校便过起了醉生梦死的富豪生活,因为在中国期间这位美军中校打着国际友谊的名义侵吞了我国整整60公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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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受降仪式

1945年8月15日伟大的抗日战争终于迎来了结束的一天,9月2日日本受降签字仪式正式在美军“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随后各个战区便开始抓紧接收日军投降。

与此同时美国为了协助国民政府抢夺抗战果实,积极派兵涌入我国战略要地和交通枢纽,为国民党军队快速接收沦陷区日伪军的财产作保障,而这其中就包括中国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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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审问的日军战俘

1945年12月负责接收日伪军财产的许世贤正在审问日军战俘原田佐,在审问即将结束时许世贤察觉到原田佐神情有些闪躲,似乎有什么该说的没说,于是许世贤严厉质问原田佐,最终原田佐支支吾吾的交代:“我曾经将一批120公斤重的黄金分五次交给了美军驻台联络官埃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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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日军从中国劫掠的物资

而这些黄金大多都是日军从中国人民身上搜刮而来的,所以抗战结束后理应交给中国政府,怎么能私自交给一名外国人呢?深感此事不对劲的许世贤立马找到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的葛秘书长汇报此事。

结果这位葛秘书长表示这件事自己知道,当时埃文斯还就此事找到过自己,当时作为联络官的埃文斯曾向葛秘书表示:自己查获了一批日军私藏的黄金,但是考虑到人多嘴杂,为了避免这批黄金出现意外,埃文斯要求葛秘书将此事交给自己全权负责,当时葛秘书感觉有道理便同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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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投降后移交的装备

只不过后续移交时埃文斯只交了60公斤黄金,而不是原田佐所说的120公斤黄金,也就是说埃文斯可能自己私吞了60公斤黄金。

然而此时埃文斯早就退役返回了美国,根据他的说法自己将黄金分两次交给了葛秘书和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的一位工作人员,而且是分两次每次60公斤移交的,移交第二批时自己找不到葛秘书,情急之下只能交给自己不认识的工作人员,而美国方面则反过来倒打一耙指责国民政府办事不力,最终案件因为没有证据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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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福”字金币

结果就在此时军统有人意外得到了这批黄金中的一部分,经过比对,这批黄金正面印有“福”字,背面印有“24K”、“1000”的字样,正好和埃文斯移交的那批黄金一模一样,再加上这批黄金样式非常的特殊,市面上根本找不到一样的,基本能确定就是那批黄金,可为什么会流通到市面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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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搜刮的物资

得到线索后办案人员立即追寻这批黄金的源头,最终发现是一位名叫黄在义的商人抛售的,很快黄在义就被带到了军统,在这里这位商人将一切都交代了出来。原来这批黄金正是埃文斯委托自己变现的,当时这批黄金一共卖了10.8万美元,而自己则获得了850美元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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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在我国开采金矿

原来埃文斯1945年10月随着美国驻军驻台湾联络组来到台北后主要负责民政事务,在主管经济事务的原田佐汇报的材料中埃文斯发现了一批120公斤的黄金,然后埃文斯利用职位之便询问发现这批黄金压根就不在台北银行的账面上,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原田佐和埃文斯知道这批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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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美军偷运黄金

于是利欲熏心的埃文斯立即打起了这批黄金的主意,这才出现了文章中的那一幕,埃文斯将60公斤黄金交了上去。自己私吞了剩余的60公斤,一共大约1998枚金币。随后埃文斯借出差的名义将这批黄金分多次运输到上海,经中间人黄在义卖了出去。之后埃文斯便选择退役回国享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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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向盟军投降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国民政府陆军总司令立即给驻华美军总司令发去了一份电报,要求将埃文斯移交给中方处理,同时归还所有的赃款。结果可想而知,由于美军联络组此时早就离开了台湾,埃文斯也已经回国,再加上国民政府颁布的针对美国军人的特殊优待规定,美军拒绝了这一提议,而此时内战已经爆发,急需美国援助的国民政府也只能草草了事。

最终在1947年FBI逮捕了埃文斯,最终埃文斯因为贪污罪被判处了6年有期徒刑,3年后可以假释,这件事才彻底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