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四)负责供销社烟花鞭炮销售的申请、审核和协调工作。

(五)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七)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1:30-5: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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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虹,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湖南浏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84年4月参加工作.

现任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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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4.04--1988.12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张坊工商所干部、副所长;

1988.12--1993.12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监察股干事;

1993.12--1995.05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个体登记股干事;

1995.05--1995.08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1995.08--1997.03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7.03--1998.08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工商联副会长、党组成员;

1998.08--2001.02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02--2002.01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1--2005.03  湖南省浏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03--2013.03  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03--2019.01  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9.01--2020.04  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

2020.04--2020.04  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0.04--         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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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分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办公室)、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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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任免

2023年3月2日,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