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和消火栓

是阻止火灾蔓延和迅速扑救火灾

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

不能私自拆除和随便遮挡

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有效

为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梧州市藤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酒楼处罚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藤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酒楼安全出口防火门被拆除,厨房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酒楼消防设施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由于该酒楼营业期间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逃生不及时的话,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酒楼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针对该酒楼安全出口防火门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酒楼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2.针对该酒楼厨房消火栓被杂物遮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酒楼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藤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酒楼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酒楼负责人表示将虚心接受处罚,认真汲取教育,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尽到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是每个单位、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

如何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度

守护生命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上

人大代表建言献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全国人大代表李燕

全国人大代表李燕

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的顶格处罚金额为5万元,对个人的顶格处罚金额仅500元。

对此,李燕建议加大处罚力度,适当提高对单位及个人的罚款处罚上限,以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来源:梧州消防、藤县消防、中国消防杂志社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