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门“说教”,不如进校“说法”。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前往江西省石城中学开展“禁毒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成长”法治教育活动,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和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避免落入毒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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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将2个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贩卖给邝某某,李某某非法获利100元。石城县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庭审结束后,现场播放了石城县检察院拍摄的禁毒宣传短视频《揭露毒品的新衣》,检察官从新型毒品的辨别、毒品的危害等角度深入浅出地讲述,引导同学们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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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法院干警倾情演绎了一场生动的情景剧,通过角色扮演和情节展示,向同学们展示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毒品如何摧毁人的生活,如何导致家庭破裂,发人深省。石城县公安民警详细讲解了禁毒知识,重点讲解了当前新型毒品的种类、危害,毒品依托咪酯的危害及预防知识,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