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被告一方通常是行政机关,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3月28日,开州区人民法院以白皮书形式公布2021-2023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该报告全面分析了三年来辖区内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征,系统总结了三年开展的重点工作,并介绍了5个典型案例,从审判视角提出了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为促进开州区和谐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增长近50%

开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喻志强介绍,近年来开州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311”工作制度(三通知一载明一建议制度),其中,“三通知”是指应诉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法院办案系统短信通知,通过三种通知方式确保每一个需要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知晓案件开庭时间和应诉要求;“一载明”是指若接到应诉通知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在行政裁判文书中载明行政机关负责人拒不出庭情况;“一建议”是指在每季度末或者下一季度初,法院会向区司法局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提出建议,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知晓庭审安排并出庭应诉。

开州区人民法院还充分运用“双通知”工作模式(即法院通知、司法局通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考核力度等举措,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力度。经过多方努力,开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1年的不到50%提升到2023年的100%,增长近50个百分点。

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06件,降幅达53.09%

白皮书》显示,2021年,开州区人民法院新收行政案件226件,超过万人起诉率。针对上述问题,开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地方性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研讨和座谈,为行政机关提供合规建议和法律指导,助力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应邀为各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等旁听案件庭审,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设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通过司法建议促进婚姻登记、社会保障、公安行政等领域执法程序的规范和完善化解矛盾等方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过系统治理,开州区人民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从2021年的226件下降至2023年的106件,降幅达53.09%。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后撤诉177件,占结案总量的35.33%

近年来,开州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座谈会、法律适用问题研讨等方式提升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应诉能力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司法建议、府院联动、败诉风险预警和败诉案件复盘等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纠错,积极投入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过程中。经过府院联动,三年来,开州法院审结的50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后撤诉177件,协调撤诉案件占结案总量的35.33%。与此同时,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败诉率低至5.59%。

处在新时代的行政审判,面临诸多新挑战和新任务,也是行政审判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喻志强表示,开州区人民法院将以《白皮书》的出台为契机,切实用好行政审判这杆“秤”,共同建好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用心抓好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让依法行政更加透明、阳光。(夏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