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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日前,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晋城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开展自查,指导企业制定风险整改责任清单,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把未履行自查整改责任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予以曝光。

截至目前,药品经营企业已自查整改风险隐患1241条。通过自查整改,进一步夯实全市药品流通环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张莉)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