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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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讲述人:黄建平

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被告人毛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你的释放证明,我希望,你能真正认识到错误,珍惜这次机会,积极面对生活,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我接触过不少犯罪的未成年人,但是看到这个少年的那一刻,心里还是泛起了涟漪。

初遇

刚接到这个案子,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我很揪心。公诉机关提交的起诉书中指控:2023年9月9日,叶某某与孙某、林某及被告人毛某某在一起玩耍时,得知毛某某没有手机,便提议去抢被害人袁某某的手机,毛某某表示同意。次日下午,叶某某到云梦县某巷子内与袁某某见面后,先假装与袁某某交换手机。毛某某等人到达现场后,叶某某表示不愿意交换手机并离开现场,毛某某从袁某某手中将手机抢走。为阻止袁某某索要手机,毛某某采用暴力手段,威胁袁某某。2024年1月,公诉机关指控毛某某构成抢劫罪。在查阅完整个案件,进行庭前调查、送达后,案件便准时开庭。

开庭两周前,我和书记员去送达起诉书副本。虽然案卷早已翻阅了多次,案情也已默记于心,但是看到他的那一刻,心里还是很诧异。年轻,稚嫩,瘦削,这是我对他的初次印象。

“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当书记员问出这个问题时,我看到,他原本低垂的头抬了起来,眼角多了几滴眼泪,啜泣地说“没有”。我想,他后悔了。

再遇

庭审过程中,映入眼前的,还是那张稚嫩的脸庞,但不同于初遇,此刻他的神情里多了几分不安与茫然无措。

父亲离世,母亲出走,与姑姑相依为命......在深入了解到他的家庭经历后,我更加同情这个孩子,也更希望他能好好做人。于是,在法庭教育环节,我对他说了很多,从家庭,到学习,到未来,到人生,他抬眼望向我,我看到了他眼中的光。

我希望这个少年能够幡然悔悟,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综合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判处了缓刑。撰写文书时,我以法官寄语的方式,告诉这个少年,凡是过往皆是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同时,也希望他在将来的日子里,要看见光,追随光,成为光,散发光,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遇

去看守所送达判决书以及释放证明的时候,我再次见到了他,仍然是瘦削的脸庞,但得知判决的那一刻,他的脸上多了一份笑容。

法官叔叔,这段时间,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也很后悔,当初自己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呢,很感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出来之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努力生活!”临近分别,毛某某拉着我的手说道。

此刻,看着这个稚嫩的少年,我明白我们的判决重新点燃了他眼中的光亮,让他的人生有了希望。

少年审判,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挽救成长,未成年帮扶救助,未成年事前预防,始终是我们探索的方向。未来,我们将一以贯之,用温情审判、法官寄语的方式,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来源:云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