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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挽损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汕头市潮阳区检察院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过程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落实“应追尽追”原则,能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守卫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潮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经多方联系、努力,将财产损失退还被害人。

2022年8月初的一天,被害人万某通过手机在银行APP填写资料申请办理信用卡。当天下午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以“流水不达标”为由,让万某提供手机验证码等信息,致使其银行卡中21000元被转走,后万某按照该“银行工作人员”指示向其账户中转入50000元待操作,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2022年8月23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斌抓获。2023年3月7日,该案由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侦查终结,以陈某斌涉嫌诈骗罪向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讲明主动退赃的从宽处理政策,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陈某斌遂将赃款全数退回。

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潮阳区检察院干警在结案的第一时间即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被害人万某,并告知退还被骗款项相关事宜。但万某以为再次遭遇诈骗,拒绝与办案人员沟通,退款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4年3月26日,办案人员亲自前往被害人住所地,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由派出所民警告知万某前往当地派出所与检察官见面。通过详细沟通,被害人打消了顾虑,最终被骗款项得以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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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过程艰辛曲折,但是能够帮助被害人挽回全部损失,这一切都值得。”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近年来,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致力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接下来,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把追赃挽损作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必修课”,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追赃挽损工作模式,持续将追赃挽损、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潮阳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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