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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砸窗、不撬锁,

开盲盒式“拉车门”碰运气,

一而再再而三的“好运气”,

终将自己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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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6周岁小明(化名),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上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小明等三人为了“来钱容易来钱快”,共谋采用“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0时许,小明等三人对临街停放的机动车开始拉车门碰运气,他们从一辆未上锁的车内盗得现金人民币3800元。案发后,小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以涉嫌盗窃罪对其取保候审。但11月中旬,小明再次作案,从车内盗得现金人民币1.2万元。公安机关将小明再次抓获到案后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时,小明失去了人身自由,被羁押在看守所,他才真正意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其实小明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但其不思悔改,在本次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对他进行了法治教育,对他的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但其仍无视法律规定,不听从父母管教,心存侥幸,贪图钱财再次重操“旧业”,最终身陷囹圄,由家长退赔了被害人被盗钱财,其本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法律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不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不予追究,放任不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定罪处刑。

★检察官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检察官也提醒广大车主,要增强防盗意识,将车停好后一定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同时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车内财物被盗,无论金额大小一定要及时报警,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内蒙古自治区,盗窃罪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以人民币1600元、3万元、30万元为起点)

来源: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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