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泓带领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到修武县、马村区,就制定《焦作市村居治理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围绕《焦作市村居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内容,先后到修武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七贤镇韩庄村,马村区冯营街道东苑社区、马村街道白庄村,实地了解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美丽乡村建设和综合治理、社区为民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制定和议事协调机制运行等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详细听取基层对加强和改进村居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陈泓强调,制定《焦作市村居治理促进条例》是提高我市村居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要找准切口,坚持问题导向,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体现特色,将农村和社区在体制机制、村(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熟的工作经验充分吸收固化;要注重质量,在“真管用”上下功夫,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一部行得通、真管用的好法,为促进村居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记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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