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观察 付江

3月26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根据近期该市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即日起到2025 年12月 31日,将设置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能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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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有哪些内容?将会带来哪些影响?川观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设置过渡期 两年后不得上路

记者翻阅《通告》看到,文件首先明确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定义: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对于源头监管问题,《通告》中提到: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将由经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也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针对在《通告》发布前已经购买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将设置过渡期,从即日起截至 2025 年12月 31日。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使用该类车辆进行营运活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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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因工作实际采用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必须在2024年4月1日前全部更换为合标电动三、四轮车。

《通告》明确,过渡期后,也就是2026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何发出此《通告》?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电动交通工具出行。但是,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做工粗糙,安全性差,因此这种打着低价、环保的移动铁皮盒子仍在街头肆意交通违法,横冲直撞。

“《通告》的发布就是要将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全部淘汰掉,让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更加安全、合法。” 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杨栋表示,此次《通告》的发布就是要倒逼这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过渡期后无法在绵阳立足。

杨栋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组数据:目前,绵阳全市共有30多万辆电动三、四轮车,这里面已经上牌登记的、符合标准未上牌登记的、不符合标准且未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里的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杨栋表示,此次设置过渡期,就是敦促已经购买了符合我国生产标准,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里的车主,尽早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那些不符合标准且未在名单内的车主,请尽早将车辆更换为合标电动三、四轮车。”

据悉,为了方便电动三、四轮车办理业务,绵阳交警部门将6月底前,在24个中心乡镇开通办理点。

过渡期期间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实施区域限行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过渡期期间,我们将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实施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 ?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李波告诉记者,在整个过渡期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限行。

据介绍,限行区域主要是绵阳市辖区内国省干道,市区二环路(含)以内区域,以及永兴片区建成区(辽宁大道、飞云大道、科技城大道、滨河南路西段合围区域,含绵兴西路全线和飞云大道全线)。

限行时间为24小时。

另外交警部门还要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含观光车)不得搭乘驾驶人以外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