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香港法官的一起判决,在两地又引起了诸多讨论。

事情源自于一宗“家庭纠纷”及“打狗”事件。

71岁的保安邓锦明,对于家中饲养的芝娃娃甚是不满,他认为该芝娃娃经常随处大小便,不卫生并且可能导致他摔倒,而且晚上也经常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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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不过,这只芝娃娃是女儿的爱犬,已经饲养了超过12年!

因此,这些年,邓锦明时不时都和家人因宠物问题,发生争执。

去年7月14日,他因宠物的饲养问题,又与太太发生争执。

第二天,太太又放狗出客厅,一怒之下,他直接冲去女儿房间,用木棍打狗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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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女儿回到家后,发现爱犬有抽搐的情况,随即带到兽医诊所,诊断后发现是癫痫及中暑。

之后,女儿翻看监控,发现自己老爸用木棍打了芝娃娃3下!于是,便报警处理

早前在法庭上,邓锦明承认了残酷对待动物罪,律师也求情表示:

“邓锦明因为长期照顾压力累积,并于案发前一天与家人,一时愤怒下才犯案,现已感到后悔。”

昨天,该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判刑。

法官认为,无论狗只由谁饲养,邓锦明都不应以此方法泄愤,其泄愤方法对生命极不尊重,终判处被告监禁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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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该判决一出,在网上也迅速引起热议。

有网友对保安表示同情

“与家人的关系肯定更难修补,另外有了罪行了,保安的工作也要失去了。”

“71岁了,还要坐牢...这也太辛苦了吧?”

有网友写起了段子

“狗和老爸掉到了水里,救谁?女儿:救狗。”

“让老爸坐一个月的牢,享受一个月的个人时间。”

有网友也探讨起一家人的关系

“盲猜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包括养狗的老仙女。(也不排除是老爹跑去住女儿的房子,然后非常有主人翁精神地打主人的狗。)”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判决太重了:“这么严格的法律应该取消,不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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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在保护动物方面,香港与内地有非常大的差别!

在香港,针对宠物方面,香港有《猫狗条例》:“禁止屠宰和售卖猫狗作为食物之用!”

不过,一开始,立法原意是让群众免遭“狂犬病”。

香港:猫狗条例

1949年香港爆发疯狗症,一年内有20人和39只猫狗等死于疯狗症,加上社会上有联署,促请政府立法禁吃猫狗,以免增加疯狗症传播风险。

当局其后制订《猫狗条例》,1950年初生效,禁止屠宰和吃猫狗

经多次修订,根据现行《猫狗规例》,违例者最高刑罚是罚款5千元及监禁6个月,而多年来都只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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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VB截图

直到2006年,四名男子在元朗屠宰两只狗食用,各被判入狱30日,经上诉后获减刑至14日,是首宗因吃狗肉而判监的案件

法官在判刑时指,罚款轻判已不能反映社会人士对有关行为的厌恶、对公共卫生构成的影响,及对被宰狗只造成的痛苦

有人认为:港府为猫狗立法,是文明社会的体现!

有人则反应:好是好,但是会不会太夸张了?并举例:

香港对动物保护有《猫狗条例》外,还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根据该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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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网

于是乎,这项条例,近些年还真出了不少极具争议的案件。

两大案件!

最有名的,就是2021年8月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虐杀蜗牛”案

4日,有市民在尖沙咀一个水池附近,发现有3只蜗牛被人大量洒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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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公报

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主动调查案件后,于16日晚上拘捕涉嫌残酷对待动物的26岁理大博士生。

另外,还有去年6月发生的男子“虐杀仓鼠”案!

9号,长沙湾苏屋邨一名女街坊报案,表示一名中年男子,在绿柳楼地下用拖鞋活生生拍死一只仓鼠!

警方接报到场,该只仓鼠已躺在地上,口吐鲜血身亡,经调查后以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拘捕该名姓李50岁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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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

这两起案件在香港引起巨大的热议。有网友担忧:

“例如我用老鼠药抓老鼠,于是老鼠中毒死前很痛苦,我是否犯法?”

有大律师表示,是否构成犯法,关键在于是否蓄意残害,或令它受到不必要痛苦

从正常人理解的方法宰杀家禽、食用鱼等,不能算是犯法,而打蚊、不小心踩死一只蜗牛,也不能算是犯罪。

“你可以一脚踩死一只蟑螂,没人会觉得有问题,但不可以绑它慢慢烧死。”

大家认为这项法例会不会过于严格呢?评论区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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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最后,香港社会对于动物权益极具争议的,还有港府“猎杀野猪”案

港府:猎杀野猪

全港750万名市民所居住的住宅区,仅占香港总面绩大约7%左右。野猪在香港市区出没,不是个例,而是时常有之

“香港立法会于2022年研究野猪管控政策中,曾经提及在过去10年,有关野猪滋扰的投诉急增5倍,达至2021年有1417宗投诉;统计在五年之内,立法会至少17次讨论过野猪滋扰和管理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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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报

香港野猪问题的终极原因,是野猪在香港已没有其他天敌,而且野猪的繁殖速度又极快,又有移居习性,如游牧族般寻找食物!

另外,近年来许多香港居民乐于喂饲野猪,使香港野猪不再怕人,甚至被养懒,改变习性、主动向人索要食物。

“无论是家猪和野猪,其智商本就十分高,很多野猪懂得打开垃圾袋口找食物,甚至乎有媒体拍摄到有野猪把瓶装水打开,一尝瓶装水的滋味。”

2021年11月9日晚,香港发生“辅警被野猪撞伤”的案件,不到10天后,也就是11月17日,港府实施“”杀猪令”:

定期捕捉市区出没的野猪并且人道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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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不过,数以万计的民众及多个动物机构都表示关注及不满,认为:

“港府漠视野猪的生存权利,将它们在市区存在视为死罪,这做法极不合理,亦与过去一贯的动物管理政策原则相悖。”

截至今年2月,渔护署已进行超过410次捕捉行动,“人道处理” 超过910头野猪。

大家认为港府应该停止对市区野猪的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