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成都被诬陷地铁偷拍”案当事人:坚持要一个公开道歉 维权已花费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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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成都被诬陷地铁偷拍”案当事人:坚持要一个公开道歉 维权已花费4万多元

近日,“成都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案当事人何先生在微博发布视频称,他参加了由成都铁路运输中院法官主持的第三次调解,“当事女生没来,下周再协商一次,不能达成一致就开庭。”

3月26日,何先生在接受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因为案件牵扯了他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今年1月份他选择了辞职。截至目前,他已为维权花费了4万多元。

“因为这个案子,我整个人的状态都不太好。”何先生告诉记者,一审结果出来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他的事情,“我内心坚持要求一个公开的道歉。我现在很坦然,问心无愧,我觉得我是在做一个正面的事情。”

面对有可能维权不成功这件事,何先生表示,“在合法的前提下,先把现在做的事做好,如果不成功,并不是二审完了就结束了,还会选择其他程序。”何先生感慨,“生活看似波澜不惊,其实都很脆弱,随便一个突发事件就可以对你造成很大很大的影响。”

据此前报道,2023年6月12日,“成都地铁上被误认偷拍”事件当事人何先生在微博发文称,他在成都地铁因两名女乘客怀疑其“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而与她们产生争执。地铁值班室报警后,警方检查其鞋子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何先生认为,两名女生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并未诚恳道歉。

去年8月25日,何先生在微博发文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他与两名女生的“一般人格纠纷”案件。其诉讼请求是主张对方名誉侵权,希望两名女生公开道歉。

9月底,何先生认为成都地铁涉嫌违约和侵权,遂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由于涉事女生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

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选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求请求不予支持。

12月28日,何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被受理。

截至目前,何先生正在等待再一次协商调解或法院开庭的通知。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满倩倩 郭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