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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接举报称:一面包车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最近常在定泗路沿线出没。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取路面监控,发现其出行规律后,最终于3月22日6时31分,在定泗路将该车辆查获。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霍某满脸无辜地说道:“我没贴牌啊!”说完,自己便意识到不对劲,脸颊顿时羞得通红。民警立即询问:“知道为什么拦你吗?牌子上贴的东西哪去了?”听到此,驾驶员霍某像打哑谜一般,只说了一句“已经扔掉了”。

但当民警低头看向车辆的号牌时,依旧可以发现粘胶的痕迹。随后民警又将前期调取的沿途监控拿给了霍某,本想试图抵赖的他,看到视频中清晰地记录下自己为躲避摄像头抓拍违法,用从网上购入的号牌贴将原号牌中的字母“G”改为了数字“0”,铁证如山,霍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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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要对其进行处罚时,民警竟又有了“意外”收获。经核查发现,原本核载7人的车,实际上却乘坐了10人。驾驶员霍某解释称:车上人员均为附近工地干活的工人,为了图方便,大家这才一起挤一辆车上班,既能节约时间又能节约通行成本,完全把安全意识抛之脑后。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霍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留,他将面临的是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与此同时,因霍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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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忌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文/本报记者 郭晨雨

通讯员 王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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