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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一次

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

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吸取教训

还再次选择了酒后驾驶

执迷不悟的后果就让蜀黍来告诉你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二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后

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

都属于二次酒驾

“你好!例行检查,请配合进行酒检”,“您涉嫌饮酒,请配合调查”,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春季交通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辆苏GK8XXX的小型轿车驶入临时执勤点,民警例行对驾驶人朱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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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朱某在2018年4月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行政处罚,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次朱某属于二次酒驾

依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朱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

酒驾小知识

一次酒驾处罚: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1000-2000元。

二次酒驾处罚:拘留所10日以下+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驾营运处罚:拘留所15日以下+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营运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涉酒事故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东海交警提醒

驾驶人醉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

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

将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拘留等多项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员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更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 | 东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