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周亚军

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保亭县监委对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原院长吕志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志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食堂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吕志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吕志勇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志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保亭县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共海南省委省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