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申智林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不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近日,岳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家风不正典型问题。

01

岳阳县委原常委、县委办主任易新岳家风不正问题。2008年至2022年,易新岳利用担任岳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承揽工程、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易松青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3万余元。易新岳作为领导干部,不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其子易松青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易松青介绍的相关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易新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易新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胡资源家风不正问题。2012年至2018年,胡资源出资30万元入股,伙同其胞弟胡某源违规经商办企业。2019年至2022年,胡资源与胡某源商议共同出资新建老家住宅,分五次将其违纪违法收受的财物交给胡某源保管和使用,包括现金530万元、金条1根、茅台酒156瓶。胡资源为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安排胡某源多次使用个人账户为其违纪违法收受的财物进行转账和处理。胡资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胡资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3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王志宏家风不正问题。2015年至2016年,王志宏在知晓其子王某注册的湘阴县某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意欲承揽湘阴县土地整理中心相关测绘业务的情况下,纵容和默许将其分管的相关测绘业务交由其子王某的公司承揽。王某先后承揽测绘工作业务19笔共计金额20.2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王志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王志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综合自清廉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