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贵州遵义,一小男孩与父亲因生活琐事吵架后,一气之下,打电话报警声称其父亲在家里藏有一把枪。虽然是小男孩报的警且被举报人还是其父亲,很难让人相信。但涉枪线索民警不敢掉以轻心,并决定上门核实。结果民警真的在男孩家中找到一把枪。目前,男孩父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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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中心的录音显示,接警工作人员听到小男孩说其父亲在家藏有一把枪后,工作人员问了一下小男孩,到底是父亲说的他有枪,还是自己亲眼看到的?

小男孩态度坚定的和工作人员说:“亲眼看见了!”

虽然这样的报警电话很难让人全信,但涉枪案件非同小可,工作人员不敢掉以轻心,并马上派出公安民警到男孩家中核实情况,最终民警在男孩家中找到了一把改装过的射钉枪、子弹20枚、钢珠53颗。

目前,男子的父亲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有网友表示,儿子都知道非法持有枪支是犯罪,其“老子”却不知道,证明儿子的三观比父亲要正!

但也有网友担心,父亲出来后会记恨儿子将其“出卖了”。还有网友认为,这是大义灭亲且还不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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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么这种情况是自首么?男孩的父亲将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首先,是否属于枪支,法律有明确的鉴定标准。

《公安机关就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3条明确指出,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或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一律认定为枪支。

简而言之,我国严格管控枪支。因此,只要经鉴定超过了上述标准的,就属于法定枪支,不论出于任何原因所持有,行为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也就是说,只要鉴定为枪支,即便是一支,公安机关也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28条明确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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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持有枪支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是出于实施犯罪目的而所持有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男孩的父亲仅持有一支,因此,其行为一般不属于情节严重的,但也会处3年以下。

最后,对于能否认定为自首,刑法第67条规定得很清楚,行为人有主动投案的悔罪表现,且到案后必须要如实供述的。即两者缺一不可!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双方是父子关系。但男孩报警前其父亲并不知情的,且其父亲没有授意其儿子为其报警。即男孩的父亲根本没有主动投案的想法,只是被儿子举报而已,因此,不能认定其为自首。

3、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儿子将父亲送进去了。但大家换个角度去看,如果父亲继续持有枪支,日后因一时冲动使用该枪支去实施处罚更严厉的犯罪行为,那又该怎么办呢?且司法实务中,这种案件并不少见!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儿子是帮父亲悬崖勒马!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