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个充满活力的沿海城市,这里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但同时也隐藏着不少生活在这个大城市边缘的人们为生活奔波的艰辛。

郑先生,就是这座城市中的一员,他凭着自己的努力攒下了一份家业,并在城市的一隅建起了一栋自建房,虽未完工,但已初见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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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这栋自建房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黄先生。他是由郑先生的一位熟人李先生介绍来的。李先生是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手里总是有着源源不断的工程项目。

而黄先生,则是他远方亲戚,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工,为了生计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寻找工作。

“老李啊,你这儿有活儿干吗?”黄先生一见面就急切地询问着。他的脸上写满了焦虑,手里的行李袋也显得有些破旧,显然是经过一番长途跋涉。

李先生看着黄先生这幅模样,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阵同情。他想了想,说道:“哎,我这儿正缺个帮手呢。你跟我来吧。”

就这样,黄先生跟着李先生来到了郑先生的自建房前。这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楼,框架已经搭好,但四周的墙面还没有砌上,显得有些冷清。不过对于黄先生来说,这已经比露宿街头好多了。

“你就先住这儿吧。”李先生指着二楼的一处空地说道,“等活儿干完了再找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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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感激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心想:这下总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了。而郑先生在得知情况后,也并没有反对,只是叮嘱了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的话。

然而,世事难料。就在这栋自建房里,发生了一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黄先生像往常一样在工地上忙碌着。午饭过后,他回到自建房准备休息一会儿。走到二楼时,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脚步一个踉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去。紧接着,他只感觉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砰!”一声闷响传来,黄先生的身体重重地砸在了一楼的地面上。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双目紧闭,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

“出事儿了!”有人大喊一声,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而,当医护人员赶到时,黄先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他就这样离开了人世,留下了一地的哀伤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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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的家人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说没就没了。在处理后事的过程中,他们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并认为郑先生和李先生应该对黄先生的死负责。

“如果不是你们让他住在那个危险的地方,他怎么会死?”黄先生的家人激动地说道。

郑先生和李先生面对黄家人的指责感到十分无奈。他们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而且黄先生的死也是一场意外。但黄家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坚持要求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后,黄家人一纸诉状将郑先生和李先生告上了法庭。他们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并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并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他还实地勘察了事发现场,对自建房的结构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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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作为包工头介绍黄先生在未完工的自建居住存在一定的过错;郑先生作为房主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但黄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死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法院最终判决郑先生和李先生各自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20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法院判得太轻了应该让二被告承担更多的责任;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场悲剧谁都不想发生法院判决已经体现了公平正义。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场官司给他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反思。

郑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真的很后悔当初同意让他住在那里。如果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而李先生也感慨万千地说道:“以后我再也不敢随便介绍人去这种地方了。”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安全防范悲剧的发生;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