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浙江、四川的医务人员接福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即,有望让收入“涨”声一片。

据3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消息,经过两年多的精心耕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五城试点——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如同播种的试验田,已孕育出丰硕果实。如今,即将迎来新的篇章——2024年决定在内蒙古、浙江、四川等三个省份开展全省试点,将改革之火燎原至更广阔的天地。

医保局发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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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点城市已价格调整两轮 改革之火燎原在即

医疗服务价格,即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各项医疗技术、设备设施服务的收费标准。它关系到亿万患者的切身利益,也牵动着整个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为改革试点方案点亮绿灯;同年8月31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手印发该方案,明确通过3~5年的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同年11月,赣州、苏州、厦门、唐山、乐山这五座城市脱颖而出,肩负起改革先行先试的使命。

据统计,两载有余的历程中,五个试点城市已按照新机制平稳调价两轮,涉及医疗服务项目1398项和5076项。其中,一批价格偏低但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如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服务等,得以涨价。同时,检查检验类项目,这类以设备物耗为主、费用影响大的项目,价格则有所下调。这一增一减,优化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18日,国家医保局传出消息,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接下来,将亲自指导三个省份,并继续引领这五个试点城市,共同实践,以期形成一套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改革经验。

国家医保局强调,调价只是改革的一部分,真正的重心在于探索构建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这不仅仅涉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等技术性问题,更要与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系统性问题紧密结合,形成强大的综合效应。

医生盼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犹如久旱盼甘露

医生们殷切期盼着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如同久旱之地对甘露的翘首以盼,期待着那一场及时雨,为他们的辛勤付出带来应有的回报。

近几年,新医改如火如荼,公立医院仿佛置身于“节流”的漩涡中,药品零加成、药耗集中采购、DRG/DIP控费制度等举措接连而至。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这本应是一次“开源”的曙光,原定于2021年试点推进,却因新冠疫情的阴霾而受阻,使得这项改革与其他医改政策脱节,众多公立医院因此承受了沉重的运营压力。

国家卫健委的“国考”数据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公立医院的困境。2020年,参评的2508家三级公立医院中,超过四成的医疗盈余为负,这一比例相较于2019年的不足两成,可谓是雪上加霜。医院营收告急,医生的钱袋子也难免受到波及。

医院成为“入不敷出”的代名词,在这样的背景下,DRG/DIP控费制度的推行变得步履维艰。公立医院精打细算之余,仍旧捉襟见肘,一旦执行不规范,还可能遭到医保局的“罚钱”,这使得不少医院和科室陷入亏损的泥潭。因此,许多医务人员将矛头指向了DRG/DIP付费制度,认为是它加剧了医院的困境。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犹如春雨滋润,将为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恰恰契合了“新医改方案”的初衷——将公立医院的补偿重心从药物耗材,转向医疗服务收费与财政补助。这不仅助力DRG/DIP付费制度的顺利推进,更如一把利剑,减轻了医院在付费制度中面临的亏损压力,为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改革难点——平衡医生价值与患者医保承受力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首先是为了彰显医生的劳务价值。长期以来,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在医疗服务价格中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医生的积极性。通过调整价格,让医生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不仅能够激励医生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还能够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从而改善医患关系。

然而,改革犹如一场精心策划的交响乐,既要确保医生演奏出精湛的技艺,又要让听众——即患者和医保基金——在舒适的承受范围内欣赏到和谐的音乐。

医保局强调,这不是简单的“跷跷板”游戏,药品耗材价格降了多少,医疗服务价格相应涨多少。药品耗材降价腾出空间,首先要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包括群众从降价中直接得到实惠,也包括统筹用于支付集采结余留用、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以及调整现有医疗服务价格等,以满足参保群众对新药品、新技术的使用需求。

简而言之,药品耗材降价所释放的空间,将优先用于支持新药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看来,想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这场盛宴中分得更多份额,医生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准。这样,不仅能确保个人收入的合理增长,更能为整个医疗行业的持续进步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信息来源: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