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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条件苛刻和名额有限的激烈竞争中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取得参评高级职称的资格后还要进入报送材料的专家评审阶段,只要任何一项材料出现了哪怕是一点问题都会无法通过评审,如果所有材料都能顺利过审,那也并非表明就万事大吉了,因为有些省份比如河南还有高级职称评审的最后一个环节,那就是讲课答辩。

自2013年起,河南省按照“试点、推广”的方式,对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系列改革,其中就包括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时间共20分钟,随机抽取一课的讲课10分钟,专家随机提问的答辩10分钟。高级职称评审增加讲课答辩环节是教育教学本质的回归,可以有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平真实性。

但也正是因为考验参评教师的临场综合发挥能力以及有着一锤定音或一票否决的特定功能,这就需要参评教师具有扎实高超的教育教学艺术以及临场综合发挥能力,这个最后的讲课答辩环节让参评高级职称的老师们都是高度紧张。这样的讲课答辩也确确实实给参评教师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老师们的紧张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但尽管如此,讲课答辩环节会被越来越多省份采用,这是今后的趋势,也是符合《教师法修订草案》对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作出的修订后的规定: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这里所说的通过评审等方式就包含了讲课答辩环节。

昨天看到陕西汉中教育部门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以及汉中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将于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开展2023年度全市晋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相关工作。

测试答辩的方式和内容,一是测试、答辩:撰写备课稿4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上课顺序、课题签均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答辩由教育教学实绩评价和课后反思两部分组成。二是教案评价:申报人将由主任签字、校长签名和学校盖章的2023年秋季学期的手写教案现场上交,评委依据“教案评价标准”评定教案成绩。

2022年11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评。

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后的代表性成果制度将教师的教案列为代表性成果确实是立了“新标”,之前近五年或近三年完整的系统教案是所有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必须具备的硬性条件,但对教案的实际价值和对教学的质量没有具体的明确要求,只要有符合年限的系统连贯教案即可,就算是所有教案都是照抄教学参考书也没有任何问题。

当参评教师的教案作为代表性成果时就不会出现之前的只要有就能过的现象了,既然是代表性成果当然也就会跟理论文章(论文)一样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注重教案的独特性、创新性和有效性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或者是千篇一律的失去教师个人研究能力的教案了。总之,测试答辩和教案评价这两个高级职称评审新增的环节无疑会加大通过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