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亚警方发布一则通告称,一犯罪团伙在三亚市南边海三亚角、情人湾等区域以非法手段强迫游客接受潜水拍照摄影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旅游秩序。为进一步深挖违法犯罪,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金里红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此则通告一出便迅速引发大众关注,多位网友在评论区相继曝出自己曾遭遇过的类似经历,使三亚潜水一时之间被贴上了“天坑”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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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已经做出了回应,声称已经在着手准备潜水专项整治方案,征求意见通过后将开始专项整治行动。

事件回顾:

三亚“潜水天坑”不是个例

记者了解获悉,在全网拥有数万粉丝的旅游博主“萌小探”就曾在三亚遭遇了一场“潜水天坑”。她回忆道,今年1月份在三亚后海村游玩时,一位烧烤店的大叔热情地向她推荐潜水项目,考虑到此行原本就有潜水的打算,于是博主便上前了解详情。在大叔拍着胸脯保证没有二次消费、态度也很热情诚恳的情况下,双方最终商定以每人500元的价格进行潜水。

但第二天到店后,博主发现实际情况与大叔此前的承诺大相径庭,不仅一次性浴巾等物品需要额外收费,潜水时所拍摄视频和照片的数量、质量也严重缩水。除此之外,更让博主难以接受的是整个潜水过程中的糟糕体验。在自行确认氧气罐等装备无误后,潜水教练在未告知博主即将下潜的情况下直接将其脚扎进海里,此举让不识水性的博主瞬间被恐惧感充斥。“我不会游泳,身体失去平衡在海面疯狂挣扎和尖叫,耳朵周围是若隐若现的水声,大脑一片空白,第一次感觉离死亡那么近。”博主如是描述道。据博主回忆,潜水教练跳入水后并没有把她的身体扶正,而是任凭她尖叫着,然后像狗一样把她按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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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另一位游客张女士也向记者表示,她和先生2019年去三亚潜水时被故意分开,而她本人在刚下潜不久后就被教练拉回水面询问是否需要拍照,她明确拒绝了这一服务。据张女士回忆,等再次下潜时,她就被教练故意拉进深水区,而逐渐增大的水压让她感到耳朵极度不适,便多次向教练示意上浮。待重回水面后,教练就恐吓她称若再次下潜的话耳膜就会穿孔,建议她不要再玩,于是张女士整个潜水体验以不到十分钟便草草结束。

从众多事例中不难看出犯罪团伙的宰客套路:先打着低价潜水、没有二次收费的旗号吸引游客,然后在潜水时为了推销高昂的拍照业务等各种隐形费用,采取摘面罩、用脚踩头的方式帮助游客下沉等恶劣行径让游客产生害怕心理,最终逼迫游客付费。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天价照片的背后不是唯美梦幻的海底场景,而是混沌不堪的海水和一言难尽的拍照技术。

此外,为了不让上述非法行为曝光,犯罪团伙也使用了不少手段。比如,若有游客扬言要公开投诉,他们就会返还部分资金,并要求“不能公开谈论此事”。再如,潜水时他们一般会把同行的游客分开,如此一来游客在水下既没有录音录像设备,也没有同伴可以当目击证人,最后只得因缺乏证据咽下闷亏。

三亚政府去年出台文件

旨在加强水上旅游管理

面对屡禁不止的旅游乱象,三亚市政府曾在2023年10月公布了《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提到,近年来三亚市潜水、冲浪、游艇、摩托艇、帆船、游船、帆板、拖伞等水上旅游业态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商家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和水上旅游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不断凸显,亟待加强相关监管和治理制度建设。

此外,《办法》中明确了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即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律师说法:

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李泽坤律师认为:潜水公司及教练趁消费者在水底时孤立无援的状态,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拍照服务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我们建议,消费者在水下时为保全自身先假装接受,在出水底脱离危险时可拒绝付款,同时向公安机关和消协报案,做笔录固定证据,追索赔偿。

采写:南都记者 许琨

实习生:周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