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古师傅去应聘渣土车司机,只干了10天就被辞退了,说好的11000元工资,最后却只拿到了1638元,他觉得老板是在随意克扣工资,于是找到老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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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师傅人很老实,但没有什么手艺,只会开车,他在信息栏上看到有招聘司机的信息,正好他最近也在找工作,于是就按照上面留的地址去应聘了。
虽然古师傅没有开过渣土车,但是他有十几年的驾龄,所以对方还是将他录用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古师傅正式入职了。
古师傅下定决心要好好干,因为老板给的工资特别高,每个月是11000元,其中8000元的保底工资,1000元的安全奖,900元的生活费,还有一些其他补贴。
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古师傅特别紧张,他以前从来没有开过渣土车,但老板人很好,提前还给他加油打气,让他不要着急慢慢来。
可是古师傅确实很紧张,还没有跑几趟就出了交通事故,结果车子就被扣留了六天,这期间,他就一直在工地休息。
对于这件事,老板并没有责怪古师傅,他还说:车子在路上跑,难免会出交通事故,于是老板把车子拿回来后,又交给了古师傅开。
这下古师傅有经验了,开的又慢又稳,几天下来都很顺利,老板为此还表扬过他,可是第二天,古师傅又把渣土车开到了沟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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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老板不敢再用他了,直接让他去结账走人,不料对方结算的工资只有1638元,而古师傅认为实算应该是2580元,足足少了近1000元,于是便找到老板讨要说法。
而老板却说:你来了十天,就休息了六天,剩余四天在干活,却又出了两次交通事故,按照正常来算,你都还欠公司400元。
而古师傅却按照十天来算的,并且也没有扣除两次事故的罚款,因为合同里注明了,出一次安全事故就会扣1500元,两次就是3000元,这样算下来,古师傅确实倒欠公司400元。
古师傅认为老板是随意克扣工资,还要想起诉对方。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就是呢?
一、老板可以提前辞退古师傅吗?
古师傅学习结束后就正式入职,双方也签订了合同,可是老板却在合同期间,就将古师傅辞退了,这种情况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老板要想解除和古师傅的劳动合同,必须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古师傅,或者额外付给古师傅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让其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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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板是否随意克扣工资了呢?
老板发给古师傅1638元,而古师傅自己算的却是2580元。相差了近1000元。
合同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虽然法律上规定,老板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过从本事件来看,老板并没有克扣古师傅工资。
因为古师傅出了两次事故,合同里写明了,每出一次事故扣1500元,两次就会扣3000元,即使按照古师傅算的工资是2580元,古师傅也还差老板400元。
不过,老板不但没有让古师傅倒付400元,反而还给他发了1638元。
虽然老板付给古师傅1638元,看似有情有义,却占了古师傅的便宜。
前面讲到,辞退员工有两种方法,其一、可以提前30天书面告知古师傅;其二、可以额外给古师傅一个月的工资,让其直接走人。
本事件中,老板是看到古师傅发生第二次事故后,直接结账让其走人。
既然想让古师傅直接走人,那么就需要额外再支付古师傅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1000元,或者只支付8000的保底工资也行,但老板只支付了1638元,显然不合理。
要想拿到高工资,就需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古师傅的技术确实需要再提高一下。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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