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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依法辩护”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遵守的义务。

劳荣枝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熊达最近狗急跳墙了,前一段时间,他利用给被害人进行金钱贿赂的方式,企图要求小木匠家属改变原来的诉讼请求,劝其放弃仇恨,得到了小木匠女儿的坚决回绝,可爱的胸达律师一脸熊样,对一个已经终审定罪的案件利用金钱诱惑,劝其现在改变诉讼请求,本身就已经超出了“依法辩护”的范围。

近日,熊达律师可能是认识到自己对劳荣枝的辩护苍白无力,感觉到劳荣枝说不定哪天就被验明正身了,而自己的辩护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自己在网络上造势时也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嘲讽,突然在直播间恶毒地开始攻击一审法院和一审援助律师,指责一审法院阻挠劳荣枝聘请自己的辩护律师是违法,同时指择劳荣枝案的法援律师不作为。

其实,熊大律师的可爱之处就是像个金刚葫芦娃,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一吐为快,他指责一审法院完全是违背事实的。

劳荣枝这个案子大家都在高度关注,进入一审阶段法院按照司法程序首先询问了劳荣枝关于聘请律师的意向,劳荣枝断然拒绝了他自己的家属给她聘请的律师(可能知道自己死定了,不愿意让家里再为自己花钱),然后一审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给她安排了法援律师,这个大家可以查看当时的有关报道,一审案卷也必然对此有详细的记录,也必然有劳荣枝签字生效案卷文档,此后,一审法院才给劳荣枝安排的法援律师。

在聘请律师这个问题上,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本人的意向决定肯定高于她二哥的意向,法院当然会首先采纳劳荣枝本人的决定,而不是采纳劳二哥的决定,其实熊达律师完全知道这个道理,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故意造势胡搅蛮缠。

至于,熊达律师指责一审法援律师故意给劳荣枝挖坑不作为更是无稽之谈,这里我只要指出一点就能完全戳破熊大律师的瞒天大谎。

请大家去详细读一下劳荣枝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回过头来再详细读一下吴丹红的辩护词,再看看熊达律师的辩护理由,就不难发现一个这样奇怪的关键问题,无论是五丹红或者是熊达律师的辩护要点完全是人家一审法院律师首先辩护过的,一条也不多,一条也不少,也就是说吴丹红和熊达的所谓的辩护完全是对人家一审法援律师的抄袭。

既然指责一审法援律师不作为,那你的辩护又和人家一模一样,那你的作为在哪里呢?你不就是为了噌劳荣枝的热屁股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吗,无耻的嘴脸显露无疑!

明说吧,无论是哪个律师,违背客观事实企图给劳荣枝脱罪的辩护是徒劳的,法院依据的是劳荣枝犯罪的客观事实,你们几个律师的无理纠缠无法挽救劳荣枝即将被验明正身,坚决支持法院对劳荣枝的正义判决,并且鉴于劳荣枝死不悔改的恶劣表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强烈呼吁在执行劳荣枝死刑时采用枪决的方式进行,对恶人毫不留情,也让劳二哥省点钱,总算没有白忙乎。

结尾说几句感言,我承认广大的律师工作者是法律的维护者。但是像吴丹红和熊达这样的律师界的败类一时一刻也没停止过利用自己的律师称呼,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顾法律和道德,断章取义的钻法律的空子,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帮助中国的法制建设,其实他们有一个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司法地位提的比法官都高。

最后题外话,给熊大律师提个建议,网名改做“熊蛋律师”会引来更多的人围观,不要再挂什么博士二字了,你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