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许多人因为借钱,与亲友反目,对簿公堂,多年亲情和友情,恩断义绝,更有甚者,还因此持械行凶,以命偿命,实在是不该。

罪犯孙某,生于1980年,湖南靖州县人,2011年前后,孙某和72岁的被害人李某甲(男,殁年72岁)之子李某乙相识,李某乙向孙某高息借款数万元。借款后,李某乙一直依约还款,但未能结清本息。自2015年后,孙某要求李某乙偿还钱款,李某乙因无力偿还而外出躲避,孙某多次到李某甲家中追逃。

2018年4月2日晚上22时30分许,孙某携带折叠刀,匕首,电棍等再次来到怀化市鹤城区某小区李某甲家中,谎称帮李某乙送东西,李某甲打开房门后,孙某持电棍击打李某甲,李某甲之妻李某丙见状呼救,孙某强行进入室内,持折叠刀朝李某甲胸腹部等处捅刺十余刀,导致李某甲死亡,孙某又来到卧室,持折叠刀捅刺李某家的8岁大孙女李某丁腰背部等处十余刀,4岁小孙女腰背部多刀,导致两名小女孩死亡,之后,孙某在卧室内用打火机点燃床单,衣物等物,酿成火灾,导致李某甲家中部分财物被焚,其邻居亦遭受财产损失,孙某作案后自杀未果,被接警后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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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孙某因此案被逮捕。

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一案,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4月6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裁定,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孙某提出上诉,2020年8月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2021年4月2日,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被告人孙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在被害人家中纵火,造成被害人家及其邻居家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放火罪,应数罪并罚。孙某因债务纠纷,持刀到李某甲家中,捅刺李某甲、及其两个年幼的孙女,致三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21年7月14日,罪犯孙某已被怀化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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