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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规模小有小的好处。

如果有顾客需要买······比如说两节电池(一般电池是四节装),他们可能不需要多余的两块电池,也就不需要花多余的钱,但是大商场不会这么拆开卖,因为是浪费——能整包卖掉的干嘛要拆开呢?

大商贩的时间成本更大,那么我们作为小商贩就能通过拆开卖赚这两块电池的利润。

行业不同,路也不同。

生产环节,如果知道自己能做到的在市场中成本最低的活是什么种类的,就可以精耕细作了,但是有没有可能这一切都由一个人做?

这要看不同行业的发展现状。

机械加工类的就没必要把销售也包揽在自己的主营业务里,销售的活交给专门的中间商,他们做得更好,在自媒体行业里,也可以选择找中间商的方式,也确实有公司专门干这个引流的业务。那能不能自己干?也行啊,只要你能把成本和利润算计好。

无利不起早。

不缺钱的人不会给你好好干活。

16岁少年上手术台发现少一块骨头

他人的痛苦可以被包装成大众的娱乐产品。

对于当事人,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痛苦如果过分强烈,看到这起事件的读者如果同理心过强,就会转而关心起自己的苦痛来。

“看你受伤,我的膝盖好像也无比疼痛,疼死我了,不要看这个新闻了。”

于是,同情消失了,我们不会愿意帮助他了。

但是警察一定要去了,接到警情就要去了,从这个方面看,警察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看起来是冷血的制度机器,却能在关键时刻,在职责的约束下不得不约束自己的同理心,做出利社会的举动,能发挥比大多数自认为很有同情心的人更多的实际作用。

可是,我过去却常常忽视警察的作为中好的一面,认为他们只是冷血机器。

我是一个天没压在自己脑袋上,都不会蹲一下,也不会念脑袋被压的人一句“好”的人。

与我的迟钝看起来相似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感受自己痛苦的能力有限,对于部分人来说疼痛的伤,他们不以为然。

于是,这些人对于他人的痛苦,也不会有过分的感受。

部分冷血杀人者是这样的。

那么,这样的一些人如果做了警察,他们会做出什么来?

情绪不敏感的人能不能做警察,脑子慢的人能不能做警察,崇尚武力的人能不能做警察?

太多问题我都没有调查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用张嘴讨论是不是正确,没调查的话,一打算张嘴就是错。

今天突然不想记下自己的想法了,感觉自己缺乏太多实践了,总是读故事教材,学习原理,可是连其中的电影案例都没去看过一部,明明要写的故事中有律师的情节,却迟迟没去搜集过资料,明明需要我去从人物内心创造人物,可是每次都是浅尝辄止······

好像动了心思就是真的做过了,其实到真格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那是糊弄鬼呢。

人要是不想行动,有各种理由劝自己,就像那些冷血的人,如果打算祸害人,各种办法会像雨后春笋一样钻出来。

我们都是人,这个共同的基础可以成为创作人物的窍门,也可以成为祸害人的绝佳锦囊。

我们发现人运作的原理,为的究竟是什么?

无非是因为这个诀窍有利于我们自己实现目的。

我的目的是写出东西来,不是干扯理论,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书上怎么写,都是他人的经验之谈,他们的经验之所以有用,也是因为合乎当时的具体情况做了具体分析,并且试错很多次后才榨出一次大成功,才有了我读到的“实用”理论。

我买了《毛选》,就是为了学习实事求是,我不能说一个理论没用,不用先去照着去做实践、做检验,没理解就去检验的话,其实走的还是经验主义,最后出了错,也不能怪理论。

我想写东西,就得直接先写东西,写出来之后再看哪不对,我不让自己的想法落地,谁能对着一张白纸挑出错?怕出错就别写东西了。

可是这个,我对付自己行,可是要是警察拿这个对付嫌疑人,为了完成任务、寻找线索而对嫌疑人刑讯逼供,那可就不是个人的、轻松的事了。

追求阳光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常要踏入黑暗中。

我们还是必须不停地发现更好的法律(原理)。——是发现,而不是发明。

不管我要写的内容怎样,我是研究人性写作的,他们是研究人性执法的,可以握一握手。

于是,当我要实践写作的时候,我理解了警察这个职业中和我工作内容相交的部分——研究人性,而这个部分能不能让人做出好的行为,“研究人性”这个行为本身并不背这个锅,不管是金锅还是黑锅,都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