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孙某把车子租给了19岁的男孩小凌,租金每天1200元,租期三天,三天后,小凌把车子以70000元的价格抵押了出去,孙某找到小凌父母协商此事。对方却称:小凌没有驾照!你为什么要把车租给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凌只有19岁,但他经常会去孙某那里租车,一租就是三天。这次他又去了,想租一辆金色的车子,还是租三天。
因为是老生意了,孙某也没怎么考虑,就把车子以每天1200元的价格租给了小凌。
三天后,小凌没有按时去还车,孙某联系到小凌,询问是怎么回事,小凌说他要续租,但又说要晚点交租金。
几个小时后,小凌非但没续交租金,甚至连定位都消失了,问他这又是怎么回事,他说是因为车子停在地下车库,没有信号的缘故。
可是到了第二天,定位仍然没有恢复,这下孙某急了,赶忙再次联系小凌,经不住孙某的再三盘问,小凌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小凌把车子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了出去,但他承诺,他会和父母商量解决此事的。
后来,孙某联系不到小凌,就找到了小凌父亲协商此事,没想到对方却称,小凌没交押金,又没有驾照,他才19岁,合同是不是他签的都值得怀疑,你为什么要把车子租给他?
可孙某却表示,小凌租车时出示了他的驾照。合同也是他本人签的。
双方协商不成,孙某无功而返,后报了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小凌只有19岁,孙某把车子租给他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而小凌已经19岁,从法律上来讲,已经是成年人了,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小凌只要符合租车的规定,孙某把车子租给小凌,是合法有效的。
二、小凌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小凌把车子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了出去,假如他只是想借7万元先用一下,过后会想办法把车子赎回后还给孙某,那他的行为就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他和孙某之间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只要及时把车子赎回,并还给孙某,事情也就了结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假如从一开始小凌就想把车子的抵押款7万元占为己有,从未想过要把车子赎回还给孙某,那他的行为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构成诈骗罪。
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被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每个地方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又都有所不同,浙江省规定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本案的涉案金额是7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因此,小凌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小凌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某把车子租给了小凌,车子就由小凌代为保管,假如从一开始小凌就想把车子占为已有,在孙某催要时拒不归还,而后又把车子抵押给别人,那么,小凌就涉嫌构成侵占罪。
因此,将根据车子的现有价值,对小凌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
小凌虽然已经算是成年人了,但毕竟只有19岁,应该也没啥经济来源,父母还是应该多关心他,您说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