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饰装修项目设计费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1-7
2、项目名称: 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饰装修项目设计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服务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5.3.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可承担建筑装饰设计等相关服务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查询。所有查询为该项目公告后有效,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申请人购买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申请人资格条件)报名时验原件并留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套并装订成册。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 3991 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