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已经做出判决,法院维持了原判。劳荣枝被判死刑,接下来就是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及其家属都不认可二审判决,他们也都在积极的应对死刑复核。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在死刑复核阶段,又请了一位大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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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的二审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法学教授吴丹红代理的,在死刑复核阶段,知名律师刘昌松也加入了进来,他和吴丹红一起合作担任劳荣枝死刑复核的律师。

刘昌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曾在多所大学兼职法学教授。他擅长刑事辩护,曾代理过10几起无罪案件,其中有的案件还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件经典案例。

在判决前,刘昌松认为这个案件会发回重审。因为在一审中违反了程序问题。

刘昌松表示在一审中有诸多程序问题违法,尤其是由3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而不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7人组成合议庭,这属于审判组织不合法的硬伤,二审中只能发回重审。另外她还提到了当年法子英判决与如今劳荣枝的判决有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所以他当时预测二审会发回重审。

在二审判决后,刘昌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劳荣枝的死刑判决,刘昌松表示对于这个结果表示很沮丧!

刘昌松表示“二审过后,我很沮丧,不是因为我预测失败,而是觉得法治之路更加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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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松还是谈到了一审审判人员组成人数的问题,表示在二审中辩护律师已经敏锐的说到了这一点,在二审中辩护人用了2200多字进行论述,还列举了一宙未采用7人合议庭被二宙撤销发回的4个判例,我还认为有些多余。
不想辩护人的这般努力还是白费,二审裁判还是采纳了检方意见,无论其观点意见多么悖法悖理;自然驳回了辩方意见,无论其意见多么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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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红律师在二审中提到了本案是(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一审未依法组成(3名审判员和4名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审理,违反人民陪审员法第15条、第16条和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13条的规定,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应当发回重审。”

检方对于吴丹红的看法予以驳斥,其中一条的说法就是本案不属于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当然最后法院没有对检方的这个说法给予认可或者说明。但这样的说法还是被刘昌松教授抓到了漏洞,他认为劳荣枝的案件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都已经冲上了热搜,是新闻媒的头版头条,这样的案件如果不算做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也说不过去。

无论是40多岁的吴丹红还是年过60的刘昌松,两人都做过多年的法学教授,培养出很多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专业知识上他们都是司法界的翘楚,也善于抓细节、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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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刑复核阶段,这两位资深律师或许还会在程序问题上大做文章,包括当年对于法子英的那份判决。但这个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走到死刑复核阶段,即便是再有名的律师也没有多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