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的金额增长了,看病更方便了。”横琴居民杨女士连连点赞门诊共济新政。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落地,横琴居民医疗费用压力将得到切实减轻。

12月1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调整珠海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和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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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医院。 南方+ 关铭荣 拍摄

据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医务科主任常青介绍,《实施细则》实施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将大幅扩大,按医保全目录支付,即凡是符合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门诊用药、检查化验和诊疗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大幅提高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由70%提高至80%;退休职工由70%提高至85%;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的支付比例可以达到90%。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珠海市人民医院或横琴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支付限额合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0%,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转诊有效期均为30天。

记者了解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1家门诊头筹定点机构后,可再选定1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

根据新政要求,患者须提前做好社区门诊统筹选点和门诊共济选点,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如果没有选点社区门诊统筹,不仅影响社区门诊统筹就医待遇,也会导致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无法报销。

“职工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在医院6号楼横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共济可在医院8号楼办理。全部在院内就可以完成,方便居民办理业务。”常青说,除线下办理方式外,门诊共济定点签约还可以通过珠海市人民医院公众号或“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采写】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黄天儒 南方日报记者 梁涵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关铭荣

【通讯员】赵峙岳

【作者】 黄天儒;关铭荣;梁涵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