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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浏阳荷花街道办事处廖勇主任进入老百姓家里打人事件,刚才我拨打了长沙12345。

我是浙江人,从来没有去过浏阳和长沙,在浏阳也没有任何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不认识一个浏阳人,我是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在看到这个新闻后义愤填膺,拨打了长沙的12345(浏阳属于长沙管理)。

在电话中我表达了我的质疑:为什么廖勇跑到老百姓家里打人只是被停职?为什么没有把他抓起来?为什么没有把他拘留?他这种行为不是已经很明显的违法了吗?浏阳既是革命老区,是湖南省文明城市,是中华诗词之乡、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还是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这样的人怎么能当上这样一座城市街道办事处的一个主任的?这样的人做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违法?必须要严肃严厉处理!长沙12345工作人员说已经有很多人反映这个事件,也会有人跟我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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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工作中有官僚主义行为的,或者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则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廖勇是不是已经很明显的触犯了上面的法律法规!还好这户人家有监控,没有监控的话估计说不清了吧!老百姓本来可以不让你们进门,让你们进门已经不错已经很客气了,还胆大妄为到在人家家里面打人,而且还当着小孩子的面打人,太嚣张太目无王法了!除非是警察,除非是家里有人涉嫌违法犯罪,除非有入户的合法手续,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否则老百姓连呆在自己家里都没有安全感了!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老百姓的家里都敢这样,可想而知这种人平常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是怎么样的!

希望浏阳相关部门认真严肃的对待这个事情,严厉查处!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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