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三亚市民政局发布《关于依法取缔“耶和华见证人”的公告》,决定依法取缔非法组织“耶和华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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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经查,“耶和华见证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耶和华见证人”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