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微媒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 年第 28 号〕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专家研判,现就市外抵(返)庆人员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市外抵(返)庆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应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

二、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庆人员,进行“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庆人员,进行“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对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庆人员,实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倡导一周内减少社会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性场所。

五、对7天内来自无疫情地市(直辖市的区)的抵(返)庆人员,实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倡导一周内减少社会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性场所。

六、对7天内来自疫情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经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市、区、旗)抵(返)庆人员,经风险研判后,参照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七、所有在管人员管控措施,即日起按上述要求调整。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5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