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郑州,一对情侣入住某酒店后,发现入住房间内,窗户一面镜子关灯后还发出光亮,当事人张先生觉得不对劲,找到窗户另一面,看后让他目瞪口呆!原来从屋内根本看不到屋外,但是从外面却能清晰看到屋内的状况,更令人害怕的是,窗户外竟然有一扇小门,门内有一男子的身影,一会消失不见了!张先生称,窗户对着的屋子很隐蔽,是酒店工作人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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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怀疑自己和女朋友隐私泄露,甚至被偷窥!张先生称酒店方面要求他不要曝光,私下协商解决!张先生表示,目前他在考虑要不要报警,可能不止他一人隐私泄漏,一经曝光后有记者采访了酒店,但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两面都看不见,可能是客人感觉能看到,其实一点都看不到,窗户是靠着街道的,显然这和当事人的说辞是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在张先生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玻璃窗户的外面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屋内的一举一动,而在屋内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这显然是有一方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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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人说房客碰到这情况,就应该及时报警,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若不管不顾,使别有用心的人偷拍了,发到网上可就不好了!我想对于这件事情确实应该要报警处理,不能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而且这样的窗户设计,酒店难逃其咎。当初安装一侧透明玻璃,目的是为了向房间里看不被发现,而房间里的人向窗户外看却什么都看不到,这显然是居心叵测,有人从中捣鬼!客人在屋里住,外面街道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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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大的一个团伙,大多数乘客都认为是镜面玻璃,窗外的人看不到,但是没有想到窗户外的人看的是明明白白,酒店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发现问题,没有做到对客户基本的保障,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义务,应当对张先生及女友进行损失赔偿,并向他们道歉!如果被人偷窥,就属于对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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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事属实是酒店故意或不作为的表现,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且作为经营者违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面临行政罚款!无论如何,这一对情侣住进了能被外面的人透过窗户看到内部隐私的房间,确实有违酒店形象和声誉,肯定不是一句道歉或是赔偿点钱就可以敷衍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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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怎么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同样的情况,是公众对此事关注的重点,看来还是交给警察,让警方处理吧,这样更能让酒店严格整改,对其做出惩罚,还房客们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