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0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青岛市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室内装修配套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装修配套及样板间验收工作。

《导则》要求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遵循“经济环保、功能适用、安全耐久”的原则,并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与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室内装修及配套应简洁大方、便捷耐用,做到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推行住宅设计的标准化、多样化,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提高工程质量,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公共部位配套及装修导则、户内配套及装修导则、样板间验收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细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作者: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