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商主播直播卖货越来越火,越来越多的公司把产品的销路寄希望于直播带货,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变得越来越多。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直播卖货产生的纠纷,据了解华溪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冷冻速食的食品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华溪公司于2021年4月份联系了一家带货公司并安排网红主播售卖他们的新水饺产品,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公司45天时间仅仅卖出去了3盒水饺合计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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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华溪公司和该带货公司在合作之前也是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在合同中详细写明合作的方式,华溪公司提供的5万元直播酬劳的前提是该直播公司需要销售总价为12万元的水饺。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后,华溪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华溪公司旗下的水饺也正式上线直播间。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在首次直播带货后,华溪公司供货的水饺仅卖出了3盒,此后该直播公司再无其他销售成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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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双方签订带有对赌性质的营销服务合同后,涉事直播公司也安排了其旗下有影响力的网红直播带货,因为本轮合作的期限为45天所以合作期内即便是销量几乎为零华溪公司也未跟进催促此事,毕竟战绩优秀的带货主播一场直播就可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当双方合作期满后,华溪公司面对着36元的销售额实在是有点无言以对,更让人错愕的是直播公司带货“翻车”后居然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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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最终华溪公司将带货公司诉至法院。华溪公司要求直播按约定退还相应服务费。华溪公司将传媒公司诉至虹口法院,要求传媒公司按销售比例退还服务费用。虹口法院受理该案后,网红带货公司偷偷地将公司实控人信息进行了变更,但是法院依旧认定双方合同有效。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此次合作真实有效,华溪公司按照要求支付直播公司服务费为15元,直播公司应将其余49985元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