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市民拥有首套房购房资格,但在申购某楼盘时却被排除在摇号名单之外,原因是他在长沙的落户时间短。该市民觉得该楼盘申购存有不公甚至猫腻,于是一纸诉状把长沙市住建局告上法庭。

据事后了解,长沙市之前出台相关政策,如楼盘申购人数超过房源1.5倍的,优先满足户籍或工作单位地点在选购区域内的刚需群体。

但是令人吃惊和匪夷所思的是该市民申购的相关楼盘,1.5倍刚需名单最后一个购房家庭的落户时间竟然是1996年,距今已25年。该市民虽也属于刚需群体,但在长沙落户仅2年多,被远远排除在摇号名单之外。

是什么样的楼盘具有这么强的吸引力,如此抢手,竟然需要落户25年之久,才能轮到摇号申购的资格。通过了解,原来这个楼盘在长沙市最优质的小学和初中区域内,首先是麓山国际小学的学区,另外还是长郡双语中学的学区。

有人认为这种“论资排辈”的摇号政策的弊端是:
1.导致新落户长沙的刚需群体,只能去买区位差、设施落后的小区,有违公平也有违城市发展宗旨。
2.将导致二手房市场的房价增高,很多来长沙工作的人,因为落户年限不够,轮不到优质楼盘,学区房楼盘的摇号资格,只能去买二手房。

也有人认为购房资格根据户籍年限或工作年限长短排序,符合优先满足刚需群体的房地产调控目的,具有合理性。一座城市,自然需要优先满足在这座城市工作、生活已久,热爱这座城市的人。

但有人质疑这种优先满足是否存有猫腻,即特意安排,或者让一部分人有空子可钻,得到炒房机会而赚得盆满钵满。这种现象明眼人一看就知,有这种落户时间长的客户,其实买热门学区房并不是自己本身需要,完全是冲着这个楼盘的未来潜力,冲着炒房而来。

自然,投资房产不为过。但这种投资应该给予所有人公平的机会。目前各大城市,新楼盘限价销售,并有条件摇号申购政策确实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但不能否认的是也确实让一部分这方面有资源的人获利,有违社会公平。

在本次官司中,最后被告长沙市住建局称原告说的有购房资格在长沙无房可购这种现象不存在的,说长沙的优质楼盘不止这一个。对此辨相信原告一定不予认同:在客户心目中,何为优质是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而不是你说优质就是优质?
大家对这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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