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针对媒体曝光的“必胜客”和谐广场店、魏公村店存在为过期食品原材料更换标签,烹炸油长期不更换等问题,北京市丰台区和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餐饮单位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后发现厨房冷冻库中存放有保质期至7月19日的法式吐司面包片1袋,另外检查发现其洗消间脏乱、存有大量待清洗的餐具、地面油腻湿滑,以及食品库房中存放有非食品和个人衣物等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马上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如食用油、鸡腿、鸡翅、香肠、小龙虾等食品原材料进行了现场抽检,检测结果目前还未公布。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和媒体反映的问题,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涉事门店已停业进行整顿,具体是否真如媒体曝光所言,我们拭目以待。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牵涉着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的安定,如果连“必胜客”这类餐食标准要求相对较高的连锁餐厅都如此行事,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刻不容缓!

1、媒体举报内容若属实,必胜客已经违法并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媒体举报内容来看,北京这两家必胜客门店擅自对食品材料更换日期标签,并将更改日期标签的过期食材继续当作食材使用。

首先,若媒体举报必胜客更改日期属实,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其次,若此次调查检测结果认为被更改日期的食品原材料确是过期食品材料,那“必胜客”不仅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将涉嫌生产、销售劣产品罪。

除此之外,根据报道其洗消间脏乱、存有大量待清洗的餐具、地面油腻湿滑,若最终检测因此造成食品污染且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还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标注虚假食品原材料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五十五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对于必胜客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行为已经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若虽为虚假标注,但实际销售时食品尚未超过保质期,则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若“必胜客”使用过期食品材料,或涉生产、销售劣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以下简称《食品安全解释》)第十五条,生产、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或者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对食品安全的规定,若报道属实,必胜客生产、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作为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则其符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情形,只要必胜客因此行为销售额超过五万元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洗消间脏乱、大量餐具待清洗、食品库房存放他物等行为,若经调查因此造成食品污染并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食品安全解释》第十二条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造成食品被污染,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此次检查必胜客后厨发现其洗消间脏乱、存有大量待清洗的餐具、地面油腻湿滑,以及食品库房中存放有非食品和个人衣物等问题,这些行为是否会造成食品污染甚至足以引发食品中毒事件呢?我们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检测结果,若检测结果为因该行为导致必胜客所制作、生产食品过程使用的的容器、工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使食物污染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那必胜客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必胜客若要构成此罪不要求对用餐人造成损害结果。

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次事件中可以理解为:

若检测结果必胜客食材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且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那么哪怕目前必胜客并未对顾客的体健康造成影响,但却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身体健康陷入一种危险。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对任何人造成损害结果,便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就属于危险犯,认定该罪,与我们之前谈到的钟薛高事件中雪糕的添加剂是否达标一样,该罪并不要求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物必须对用餐顾客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所以说就算目前必胜客这两家门店没有造成损害结果,依然可以构成此罪!

“民惟邦本”食品安全就是人民安全,食品安全不仅是影响到消费者个人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我国九十年代开始,经济空前发展,面对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巨大的利润驱使,食品犯罪问题开始大量出现。但同时面对社会现状发生的变化立法予以积极的调整。刑法层面,《刑法修正案》以及随后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都在为积极防控食品犯罪,加大惩处力度,力求保障食品安全。

疫情当下,餐饮产业的发展更是如履薄冰,但切不可为节省成本而致民众健康于不顾,致刑法规范于不顾,否则一定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