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的段女士万万没想到,她存入银行的100万元定期存单,明明存的时候,看到的是银行正式办理的存单,存单也一直在自己身边,去取款的时候却被银行告知存单是假的。而更让段女士糟心和焦急的是按照银行的说法,她辛苦积攒的这笔100万元钱,大概率是打了水漂了。

事情还得从二年前说起,当初,段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银行的一位高管梁某,据朋友介绍梁某是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手上有很多特权,尤其是她手上有一笔做定期大存单的业务,起底价50万,因为这项业务是与企业贷款做存款贡献,所以除了正常利息,还有2%的额外补贴,收益是非常可观的。

段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第一次存了50万,三个月后成功取款本金并拿到利息,于是段女士追加投资,把100万元存进银行。但是这一次段女士去取款的时候,却被银行告知她的这张存单是伪造的。同时她也从银行获知,当初为她办理存款业务的该银行高管梁某,已经被抓起来了。

段女士回想了一下,当初办理存单的时候,确实与一般的存储程序不一样。最为蹊跷的是存单办理完毕后,要把存单封存起来,而且不到期不能打开,要在到期后拆开才能取这个钱。当时段女士有些疑惑,但因为梁某是银行高管,存单业务又是在银行的VIP室里办理,也就没有多想就办理了50万的存款,结果是如愿拿到了本金和高额利息。

第二次办理100万元的时候,段女士就一点都没有多想。但现在可以断定第一次存50万是“钓鱼”,第二次存100万才是真正行骗的实施。而行骗成功的整套步骤,不得不让人感叹骗子如果是某行业的高管,骗子如果掌握了行业的某些资源或者专业的知识,那对普通大众的杀伤力真的是巨大的。

一起来看看梁某这个银行高管的“专业”骗术吧。
第一步:利用自己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的特权,引诱储户有大存单,获益丰厚。

第二步:告知这个大存单是有条件的,起步价50万,存储时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去做。这个要求是:1、存单需要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实质并没有什么企业方,指定的密码就是梁某一手操作。2、存单需要封存,并在封存后,储户需要用身份证到企业方代表处核实自己身份。因为并不存在所谓的企业方,所以梁某就说自己可以代为核实。

第三步:为储户办理存单业务,因为是大存单,就会邀请储户到银行的VIP室办理。注意这一步,办理出来的完全是银行的正式存单,存单含密码设置而密码是指定密码。

第四步:就是最为关键的存单封存,告知储户存单封存的原因是为了存款的安全。这个大存单是企业的贷款,企业方、银行方,还有储户方,要三方签名封存起来,到期之后,三方在场才能一起拆开取这个钱。

请注意这个第四步,其实梁某这时候就开始“狸猫换太子”,进行存单调包。在签名环节先让储户在封存袋上签名,自己代表银行和企业方签名,也可能梁某会找个人代表企业方签名,在这一过程中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假存单调换储户的真存单,然后以身份证核实身份为由,让储户把身份证交给自己取核验。

之后梁某非常容易地利用储户的身份证核验、自己掌握的密码,短时间内把储户真存单上的钱转走。也就是说,其实储户在未离开银行之前,自己的钱已经被梁某转走。

梁某以这样的一种“专业”伎俩,骗走了众多储户2.5亿元的存款。梁某本人虽以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无期徒刑。但这件事直接造成了储户巨大的损失,而对于银行是否有责也尚在争议中,此处不做评议。

不得不说,如果是专业的人掌握了资源和所谓的专业技术,那么对普通大众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作为普通大众,对银行放心才把钱存入银行,而一旦银行的“专业”人士心术不正,利用他的“专业”进行行骗,那就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所以作为普通大众,投资理财,一定要有高度的防范和戒备心理,尤其是对于个人身份信息、卡号密码,记住一条规则,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也无理由要求获取个人的卡号密码。随时维护好自己的卡号密码,不把自己的身份证交于任何第三人。

另外,记住人性贪便宜的弱点,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违背常理的高收益背后,往往就是一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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