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红书上的一则热搜。原文求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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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克的地方是之前的实习单位。这封邮件是发到我的工作邮箱(工作邮箱写在了简历里),因为最近一直在投简历,所以给我发邮箱的人应该是hr,不是什么恶作剧。
现在正在疯狂找工作,所以看到这个邮件太害怕了,实在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被HR拉进黑名单里。(之前的实习认认真真工作,一直到实习期满。有拒绝过一次offer以及和一位hr电话后拒绝了工作)
不知道进了黑名单会影响找工作吗,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呢?

企业是否真的有传说中的黑名单?HR真的会拉黑人选?今天就借这篇文章给大家普及一下“企业的黑名单”。

黑名单这种东西一定是有的,在不同的公司、不同行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一般有两种,一为各大招聘软件的黑名单,另一种则是因为严重违规违纪的企业黑名单。

笔者曾经给网友扒过这样一件事,不知道各位还有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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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互联网产品专业汇聚各方渠道简历,通过取得HR的邮箱授权,接入各大招聘软件。HR只要付费,就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各渠道收集上来的简历集中管理。而汇聚来的简历,甚至还有预防求职员工有简历造假、态度恶劣等高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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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造假、态度恶劣,面试人都不用见,就可以单方面给你判死刑了。

而最可怕的事是,这种联盟名单还是共享的,只要你加入这家招聘企业的系统,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将任何一个职场人直接宣判死刑,加入黑名单。靠这玩意,企业玩网络暴力的话,细思极恐!

举个例子:企业有裁员任务,一个干了多年的老员工,如果要求n+1赔偿,或者起诉到劳动局维护自己权益了,boss们一怒把员工加入这种联盟名单,贴上标签,这位员工未来还能找到工作吗?

再回到这位求助的应届生,这还没出社会,就已经进了HR的黑名单。就笔者这么多年职场自媒体的经验,我真没遇到过因为候选人进了黑名单问题而被录用的。

平台标注候选人,或许平台初衷是为了方便客户来识别求职者,但笔者不得不质疑这一现象。对于这种行为,笔者不是专业人士,这样的行为违法不违法真不好断定,但笔者引用著名律师岳屾山的一句话,不论是提供方,还是最终买卖方都属于违法行为。

  1. 主动提供,如果说用于买卖,我认为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提供显然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购买的这一方也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2. 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卖经常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需要平台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 并且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3. 在验证的环节,使用视频的手段进行验证,这样的信息买卖可能会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