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铭旗,男,汉族,1961年出生,山东莘县人。他15岁参军,17岁入党,在20多年的军旅生涯中,表现突出,多次荣立军功。1984年,23岁的卢铭旗还以福州军区“尊干爱兵模范连”英模代表的身份参加国庆阅兵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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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8岁的卢铭旗脱下了军装,转业到安阳市劳动局,任劳动就业处副主任。转业之初,由于地方实行房改,他没赶上分配住房,一家人一直租房生活。但是这位昔日的英模老兵保持着在部队的优良作风,克服生活上的困难,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也曾干出了成绩。特别是2004年,他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工作,带着人跑福建、深圳、青岛、上海等地,联系业务、签订合同,承担任务繁重的培训服务,苦也不埋怨、难也不退缩。当年,安阳就输出劳务人员50余万人,成为该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其经验在省内被广泛推广。

有一年春节,一家企业负责人派人给卢铭旗送来500元红包,当时,这相当于他半个月工资。卢铭旗一再拒绝,最后被一句“逢年过节,人情交往”动摇了决心,忐忑不安地留下了红包。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收受利益方的红包。就是这个红包,打开了卢铭旗的防线。

防线一旦被打开,卢铭旗就像一只有缝的鸡蛋,被诸多送红包者紧紧盯上。尤其是2009年以后,他先后升任市劳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和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病退认定等工作,实权在握,引得送礼者争先恐后。

面对蜂拥而来的送红包者,卢铭旗并非来者不拒,而是选择性收礼。他给自己定下了“三不收”的规矩,即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有一次,一个社区医院院长来到卢铭旗办公室,放下2万元就走。卢铭旗觉得此人信不过,破坏了自己“三不收”的规矩,就立即拿上钱、开上车,跟着来到那家社区医院,将钱如数退回。

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连“三不收”的规矩都不守了,习惯了把金钱作为衡量标准,做什么都考虑有没有好处,对于有好处的事就积极去协调,想办法去促成,没有好处的事就被动应付,眼睛每天总盯着房子、车子,想方设法地去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和享受。据统计,在他分管审批医保刷卡和医保配额期间,全市80%的医院、药房都趁着年节给他送过红包,卢铭旗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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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后,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卢铭旗仍然我行我素。2013年底,他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山西某铝矿老板程某某。程某某手下2000多名工人,经常发生工伤事故,通过“请教”卢铭旗,程某某安排这些工人与安阳市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从而获得在安阳参加工伤保险的资格。之后,为了尽快办完参保手续,以及发生工伤后早日拿到赔付款,程某某先后托人送给卢铭旗11万元。

2015年5月,卢铭旗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其间退缴赃款40万元,同年7月,经安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卢铭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8月,卢铭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李小进记者韦中月冯营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