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一直以来都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涉及证券犯罪内幕信息保密合规。该案例显示,王某某作为广东K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向其好友金某某泄露合作上市公司重组计划,金某某筹资买入合作上市公司股票后卖出亏损50余万元,最终两人均获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后发现,今年以来,赣锋锂业(SZ002460)、聆达股份(SZ300125)、贝特瑞(BJ835185)因企业实控人或董监高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董秘向好友泄漏内幕消息,好友买入股票后亏损50余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中,王某某泄露内幕信息、金某某内幕交易案涉及证券犯罪。

案例内容显示,王某某是广东K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K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K公司拟向深圳市C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2017年1月15日,K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某某与C公司时任总经理张某某达成合作意向。同年2月9日,双方正式签署《收购意向协议》,同日下午C公司向深交所进行报备,于次日开始停牌。同年4月7日,C公司发布复牌公告,宣布与K公司终止资产重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上述收购事项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月15日至4月7日。王某某作为K公司董秘,自动议开始就知悉重组计划,参与重组事项,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016年12月和2017年2月9日,王某某两次向其好友金某某泄露重组计划和时间进程。金某某获取内幕信息后,为非法获利,于2017年2月9日紧急筹集资金,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C公司股票8.37万股,成交金额人民币411万余元,复牌后陆续卖出,金某某亏损合计人民币50余万元。

两人最终获刑!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

对于上述事件,2021年8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王某某、金某某涉嫌内幕交易罪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二分院”)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市检二分院对K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合规考察结束后结合犯罪事实和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对被告人提出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半,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与二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1年12月30日,市检二分院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分别对王某某、金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可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认为检察机关开展的合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合法守规经营,优化营商环境,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采纳市检二分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最高检指出,对于该案件涉及的内幕信息违法违规事实,在本案处理中,第一,不断强化事先审查,确保个人犯罪中企业合规开展必要性;第二,及时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监督引导企业进行专项整改;第三,注重多措并施,确保合规审查结果科学公正。

据悉,案件办理期间,K公司提出王某某被羁押造成公司业务陷入停滞,主动作出合规经营承诺。市检二分院多方核实并调取相关证明材料后,了解到K公司正处于从生产制造模式向产融运营模式转型的关键阶段,王某某长期负责战略规划、投融资等工作,因其羁押已造成多个投融资和招商项目搁浅,导致涉十亿元投资的产业园项目停滞,王某某对企业当下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确有重要作用。市检二分院综合考虑后,变更王某某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外,K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启动企业合规工作。据悉,今年5月K公司完成整改以来,产业园项目已顺利竣工等待验收,王某某主导的约2000万投资和基金项目均已按照新规章制度稳步推进。

年内已有3家A股上市企业实控人或董监高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内幕交易一直以来都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相较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证券市场等其他行为,内幕交易违法违规显得相对较少。

根据新《证券法》对于内幕消息的定义,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后发现,截至8月17日,今年以来,已有三家企业因实控人或董监高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分别为赣锋锂业(SZ002460)、聆达股份(SZ300125)、贝特瑞(BJ835185)。

7月20日,贝特瑞(BJ835185)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贺雪琴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贺雪琴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对此,贝特瑞对外披露表示,经向贺雪琴确认,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标的并非贝特瑞的股票,也不涉及北交所股票。

就在当月,7月3日下午,赣锋锂业(SZ002460)公告披露,该公司于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4日决定对赣锋锂业立案。

公开数据显示,赣锋锂业2021年全年营收111.62亿元,同比增长102.07%;归母净利润为52.28亿元,同比增长410.26%。记者发稿当日,该企业市值约为1837亿元。正因为赣锋锂业近年来业绩表现亮眼,因此对于该企业因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不少股民表示“天雷滚滚”。

除上述两家企业外,今年1月18日,聆达股份披露了一则关于实控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实控人王正育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尽管上述企业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及细节尚未披露,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罚尚未可知。不过依据新《证券法》具体内容来看,内幕交易违法成本已经大幅提高。

具体来说,新《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的罚款从违法所得的1倍至5倍提高到1倍至10倍;对于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罚款金额提高到50万至500万元,原规定相应情形下的罚款金额仅为3万至60万元;对于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从3万至30万元提高到了20万至200万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王文妍